各位亲爱的小伙伴们,前几天,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发布了《关于烟台市物业行业“黑名单”的公示》。其中透露:根据《烟台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经核定,现将拟纳入烟台市物业行业“黑名单”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6月18日-7月3日(10个工作日)。
小编查看这份《公示》发现,此次公示中,上榜物业“黑名单”的企业共有17家,分别处于烟台市各个区市之中,分布较为均衡。小编注意到,各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比较集中,主要包括:物业服务项目业主投诉较多,经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查证属实,业主满意度低于50%;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物业服务项目存在的问题被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或街道责令限期整改;不服从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或街道(乡镇)监管或拒不配合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
在这份《公示》中,海阳市有一家物业公司“上榜”,为海阳市团结物业管理处,其负责的小区是天和小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物业服务项目业主投诉较多(占单个项目业主总户数10%以上),经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查证属实,业主满意度低于50%(含)的。
小编查询后得知,这是烟台市住建局制定出台《烟台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试行办法》、并于202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该局第一次发布《关于烟台市物业行业“黑名单”的公示》。
根据此前相关报道,《烟台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试行办法》旨在强化和完善企业守信联合激励以及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规范市场和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物业关系,促使业主获得“质价相符”服务体验。《办法》明确了“红黑榜”认定主体,细化了评定标准流程,规定 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媒介向社会公布。
《办法》规定,可将符合烟台市红心物业党建工作规范要求,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级,一年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违反物业行业规定行为以及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或黑名单等4种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红名单”认定范围。
《办法》列出 20种行为,将纳入物业行业“黑名单”认定范围。而对被列为“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将采取包括取消其参与全市范围物业项目的投标资格、依法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依法限制相关手续办理等惩戒措施;对“黑名单”企业所涉物业服务项目,将给予建议合作方不再续签到期物业服务合同、降低服务项目收费等级、下调物业项目收费标准等行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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