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这句话用在广州一位陈先生身上,实在是太适合不过了。他或许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爱车,一夕之间,竟会成为两位孩子的“火葬场”。
时间还要倒回到6月19日晚。外出的陈先生开车回家,将车停在了自家后院。因车锁年久失修时好时坏,他也没确认车门是否上锁。反正停在自己后院,拔了钥匙车也开不走,陈先生没多想,就回了家。
可等到第二天下午,陈先生打开车门时,眼前的景象令他大吃一惊。车辆的后座怎么躺着两名男童,而且此时已经没了反应怎么也叫不醒。陈先生立马报了警,却还是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事后发现,原来两名男童自己玩耍时,误闯入了陈先生的汽车,触碰车内中控门锁导致车门锁死。而男童长时间处于高温的环境下,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
两条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令人扼腕叹息。但与此同时,对于谁该为孩子的死负责,亦成了舆论的焦点。
两个孩子的家属直指陈先生为“杀人犯”,义正言辞地要求陈先生承担责任。“要不是你没有关车门,不然孩子也进不去”。言下之意,陈先生不锁车门,是导致孩子死亡的直接诱因。
可事实真的如此么?我看未必。而家属义愤填膺索赔的背后,我看到了“卖惨式“索赔的人性黑暗。
01、车主是否应该全权负责?
家长抓着车主不放要其承担责任,无非是因为两点:
车主没有锁门,给了孩子上车的机会;孩子是在车内死亡的乍一看,陈先生与之脱不了关系。可细细从法条分析来看,陈先生还真不是罪魁祸首。
根据民法典及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意在表明行为人因自身过错侵害他人权益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本次案件中,车主未对车上锁,是对自身财产的自由处置。而将车停在自家的私人领地,主观上不能预料到孩子闯入自己的私家车,对事故发生不具有过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从另一方面来看,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不是因为陈先生未将车辆上锁,而是因为无人看管,偷溜进车被困导致无法自己脱困,最终窒息身亡的。
追根溯源,孩子因为幼小,没有达到与成人相一致的辨别能力。所以,监护人才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民法通则》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如不履行职责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家长明显存在监护失职,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这场意外,车主陈先生责任不重甚至无。而将孩子送往死神手中的,或许是命运,或许是天意,但孩子的父母,无疑也为此提供了不可逆的推动力。
02、家属索赔的背后,是天经地义,还是滥诉的表现?
孩子去世后,我想最悲伤的是家属,这点毋庸置疑。但是,家属一句“他(车主)不锁车,对小孩子的死有绝对责任,要求他赔偿”,我却看到了卖惨式的疯狂甩锅。
家属心中的潜台词,或许是这样的:“我的孩子那么小就死了,他们是死在你的车里了,你于情于理都要负责赔偿。“
这背后,折射出的是一种近乎无理取闹的索赔。人都死了,总要获得赔偿,何尝不是一种滥诉的表现。而且,类似的案件还屡见不鲜。
就好比几年前发生的“广东香蕉噎死孩子案”,小女孩因食用不慎,吃了邻里间善意分享的香蕉后窒息。女孩父母将邻里告上法庭,起诉他们因分给女孩香蕉导致其死亡,赔偿73万。
好在法院最后并没有支持女孩父母的诉求,否则看谁都和潜在敌人似的,谁还敢和他人正常交往?
话说回来,在这起案件中,孩子的家属抓住车主索赔,无非也是站在“死者为大”的高地上,要求车主或者法院,给他们一个交代。
但法律判罚的意义之一就是警示后来人,防止悲剧重演。试想一下,倘若如今因为家属“失去两个孩子很可怜”就作出安慰性的判决,只会助长滥诉的风气,模糊事件的真正焦点。在这之后,谁还会真正去重视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呢?
我们可以理解丧子之痛的悲怆,但这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途径。宽慰家属的工作留给心理医生去做,但对家长的处罚必须到位,才能拯救以后无数个因为监护人的疏忽而无辜殒命的孩子。
03、如何才能避免孩子意外丧生呢?
现实生活中,孩子面临的危机无处不在。据统计,意外伤害也是我国1至14岁儿童死亡的首要因素。例如烫伤、误食食物、触电、被困车中、溺死……
这时候,家长的监护固然重要,但同时,平时在孩子耳边点滴的叮咛,也刻不容缓。
都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当代教育愈加自由的年代,很多人认为规矩束缚了孩子的天性,可在孩子没有辨别能力,也没有危机意识的时候,这些规矩却是一道道阻挡孩子踏入危险的隐形屏障啊。
记得《弟子规》里有一句话叫“执虚器,如执盈;入虚室,如有人”,说的是即使拿着空空的容器,也要像盛满东西时一样小心翼翼;走进无人的空房子,也要像主人在家中一样,注意自己的举止,不能随随便便。
类比到这起案件中,房子和车子一样,都属于私人领域。如果父母从小就为孩子树立观念,不可擅闯他人的私人领域随意嬉闹, 那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都说孩子是上天送给父母的礼物,希望每个家长都能尽到监护责任,陪着孩子慢慢地长大,看着他们一天天地长大成人。毕竟如果因为一时疏忽,对孩子造成难以逆转的伤害,最终最痛心的,莫过于为人父母了。
文章来源:陈冰研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