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蕉岭县人民法院严厉敦促下列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2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执行措施。

本名单截止至2020年6月17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相关信息

举报电话:0753-7877623、7877336、7863617

☆ 蕉岭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时 ☆

举报电话:0753-7874194

举报邮箱:jlfyshb@163.com

来源:蕉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