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国药控股安徽华宁医药有限公司因为他人从事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提供药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张平 】被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市监(原食药监)药罚〔2020〕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40111MA2T76TPT。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明,该公司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4月9日共向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天长市金集镇金集社区卫生室销售药品共71笔,货值金额 114286.98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劣药批号为1905023的注射用炎琥宁340瓶;

2.没收销售劣药违法所得7832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财务管理处开据《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之后在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