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新乡市凤泉区法院、获嘉法院、原阳法院、封丘法院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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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芳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芳

身份证号:4107241986****0081

家庭地址:获嘉县城区康宁巷10号

执行内容:原告徐金虎起诉被告王芳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4民特1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被告王芳归还徐金虎借款91000元。裁定生效后,被告王芳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徐金虎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王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8)

李红军

案情介绍:关于郭玉民申请执行李红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豫0721民初1349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李红军应支付申请人335.28万元及利息。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

执行案号:(2020)豫0704执41号

失信被执行人:李红军

性别:男

年龄:50

身份证号:4107211969****3019

住址:新乡市中原路与郊委路交叉口太阳城5号楼1单元1803号

立案时间:2020年01月16日

执行法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李红军应支付申请人335.28万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联系电话:0373—7066110

秦品

案情介绍:关于郭绍华申请执行秦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豫0704民初95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秦品应支付申请人200000元及利息。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

执行案号:(2019)豫0704执552号

失信被执行人:秦品

性别:男

年龄:34

身份证号:4107211985****0530

住址: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大块村436号

立案时间:2019年09月09日

执行法院: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秦品应支付申请人20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联系电话:0373—7066110

吴昊飞

案情介绍:原告起诉被告吴昊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7日作出的(2016)豫0725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吴昊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李勇偿还借款30000元;承担本案受理费580元。吴昊飞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17年2月20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吴昊飞

身份证号码:4107251987****5716

性别:男

年龄:33岁

住址:原阳县靳堂乡包北村428号

执行案号:(2017)豫0725执200号

立案时间:2017年2月13日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6)豫0725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吴昊飞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李勇偿还借款30000元;承担本案受理费580元;执行费358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已履行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如有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孙法官。电话号码:0373--7580187,13903735012。

徐振营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徐振营

身份证号:4107241976****1516

家庭地址:获嘉县中和镇三刘庄村文化路东段18号

执行内容:原告杨国俊起诉被告徐振营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4民初19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徐振营向原告偿还借款105808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徐振营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杨国俊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徐振营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徐振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8)

赵永光

案情介绍:原告单克峰与被告赵永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封丘县法院审理后作出(2019)豫0727民初2046号民事调解书,判令被告赵永光支付原告单克峰借款18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永光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单克峰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永光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赵永光至今未履行。如发现被执行人线索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赵永光

性别:男

民族:汉

住址:河南省封丘县居厢镇大沙村

年龄:46

身份证号:4107271974XXXX1233

执行依据文书:(2019)豫0727民初2046号民事调解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赵永光支付原告单克峰借款180000元及利息

执行法院:封丘县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20年1月8日

举报电话:17153732555王法官

封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张红昌

案情介绍:原告杨建武与被告张红昌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封丘县法院审理后作出(2019)豫0727民初3229号民事调解书,判令被告张红昌支付原告杨建武工资款4096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张红昌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杨建武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红昌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张红昌至今未履行。如发现被执行人线索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张红昌

性别:男

民族:汉

住址:河南省林州市下申街村王家庄自然村62号

年龄:53

身份证号:4105211967XXXX0579

执行依据文书:(2019)豫0727民初3229号民事调解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张红昌支付原告杨建武工资款4096元及利息

执行法院:封丘县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20年1月20日

举报电话:18537339169刘法官

封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高国强

案情介绍:原告刘艳芹与被告高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封丘县法院审理后作出(2019)豫0727民初319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高国强支付原告刘艳芹借款2086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高国强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刘艳芹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高国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高国强至今未履行。如发现被执行人线索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高国强

性别:男

民族:汉

住址:河南省封丘县应举镇东陡门村019号

年龄:36

身份证号:4107271984XXXX2618

执行依据文书:(2019)豫0727民初3193号民事判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高国强支付原告刘艳芹借款208600元及利息

执行法院:封丘县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20年1月15日

举报电话:17153732555王法官

封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侯志刚

案情介绍:原告李红立与被告侯志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封丘县法院审理后作出(2019)豫0727民初2244号民事调解书,判令被告侯志刚支付原告李红立借款15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侯志刚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李红立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侯志刚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侯志刚至今未履行。如发现被执行人线索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侯志刚

性别:男

民族:汉

住址:河南省封丘县赵岗镇东柳元村

年龄:37

身份证号:4107271983XXXX7611

执行依据文书:(2019)豫0727民初2244号民事调解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侯志刚支付原告李红立借款150000元及利息

执行法院:封丘县人民法院

立案时间:2019年8月19日

举报电话:18537309132丁法官

封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赵子航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赵子航

身份证号:4107241987****3511

家庭地址:获嘉县徐营镇赵吴巷村8组332号

执行内容:原告获嘉县鸿捷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起诉被告赵子航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4民初14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赵子航向原告偿还货款315351.65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赵子航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获嘉县鸿捷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赵子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赵子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8)

武小伟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武小伟

身份证号:4107241972****0016

家庭地址:获嘉县城区文化街80排1号

执行内容:原告杨国俊起诉被告武小伟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4民初19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武小伟对被告徐振营的借款105808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武小伟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杨国俊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武小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武小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8)

赵习通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赵习通

身份证号:4107241964****3512

家庭地址:获嘉县徐营镇赵吴巷村8组332号

执行内容:原告获嘉县鸿捷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起诉被告赵习通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4民初14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赵习通向原告偿还货款315351.65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赵习通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获嘉县鸿捷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赵习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赵习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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