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对外发布信息:“1·14”特大系列盗窃原油案顺利告破。这起案件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警方的调查、取证工作告一段落。目前,已确认案件48起,查清被盗原油200余吨,其中在抓捕过程中,警方当场缴获被盗原油70余吨、赃款3万余元,查扣作案车辆两台、作案工具若干。
今年1月,辽河公安局刑侦支队在巡防油区企业过程中,发现一辆蓝色的货车多次深夜进出辽河油田冷家开发公司4区23号采油站井场。经过与企业沟通,确认这辆货车并不是企业或员工所有,因此断定:有人在油区盗窃原油或生产设施!在随后的调查中,警方的推断得到证实。
维护油区安全重于一切——尽管疫情来袭,辽河公安局还是迅速成立了“1·14”专案组,为了摸清这个团伙的作案目标、行动轨迹,将其一网打尽,专案组并未急于行动。30多名民警放弃了春节休假,克服疫情防控期间的种种困难,对这个团伙展开外围调查。
因为嫌疑人多半在深夜行动,民警只能分成多组,顶风冒雪在野外井场蹲守,吃住都在车里;疫情期间路上车少,全程跟踪容易打草惊蛇,民警就通过电话随时沟通,在各个路口“接力跟踪”;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有时会安排同伙在现场附近驾车来回巡视,这时民警只能中途放弃,以免暴露目标……
“在抓捕当天,我去看望,说实话,特别心疼我们的民警,他们是好样的!”辽河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宫卫东对媒体记者说,由于长期在野外布控,多数参战民警手脚冻伤、身体消瘦。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使得警方逐渐掌握了这个团伙的人员架构、作案手段等重要信息。前不久,专案组展开行动,将犯罪嫌疑人李某、赵某、宋某抓获。
到案后,面对警方拿出的大量证据,3名犯罪嫌疑人很快供认了他们的犯罪事实: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李龙、赵某驾驶改装内置油罐车,先后48次趁深夜潜入冷家油田采油作业四区,以开阀放油、装罐盗运的方式盗窃井场高架罐内的原油共计200余吨,涉案价值50余万元。每次得手后,他们再将盗来的原油运到兴隆台区西跃村一处厂房,低价销赃给犯罪嫌疑人宋某,获赃款28万余元。
“这起案件的破获,有力震慑了涉油犯罪,为油区企业稳定生产提供了保障。”宫卫东说,辽河公安强力推行“打击犯罪就是最好的服务”这一工作理念,积极推进油区常态化打击整治,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涉油气水电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辽河公安先后破获盗窃原油、天然气等刑事案件35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6人,查处违法行为人251人,有力维护了国家能源基地的生产秩序。
辽河晚报 陆泽元 记者 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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