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森林公安局在开展“昆仑”专项行动时,查获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扣押各类野生动物冻体220余只。

该局接到举报,汝州市大峪镇与禹州市鸠山镇交界处一农家饭店经营有梅花鹿、麻雀、野兔等野生动物制品。接报后,汝州市森林公安局刑侦队队长王科带领民警十余人赶赴被举报的饭店。在饭店的菜单上,不仅有“红烧鹿肉”“麻辣野兔”,还有“红烧斑鸠”等各种菜品。

经搜查,民警在饭店厨房的冰箱内查获梅花鹿肉若干、脱毛去内脏冰冻死体麻雀198只、斑鸠4只、野兔4只、鹌鹑19只。民警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对方却提供不出来。

据饭店负责人交代,他不知道经营“野味”还需要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自2018年开始,他陆续从登封等地农贸市场购进“梅花鹿肉”进行加工,并以麻雀每只1元、斑鸠每只13元的价格从附近一农户家收购野味。

李某说:我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王科等人又赶赴禹州市鸠山镇池沟村农户吴某家,现场查获各类鸟网6个。经审讯,自2018年至今,吴某一共卖给李某麻雀400余只,斑鸠10余只。目前,这些野生动物的冻体已被依法全部扣押,李某和吴某均被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案件还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梅花鹿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麻雀和斑鸠也都是属于国家‘三有’动物,饲养、销售均需要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无证即属于违法行为。

“昆仑”专项行动自6月初启动,重点是严厉打击食药环、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品、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以最大限度保护野生动物。”

来源: 平顶山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