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因自小受到元朝贪污腐败的迫害,特别痛恨那些贪官污吏,所以在他建立明朝后,便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 ,对于贪污人员,一经发现严惩不贷,且编制的刑罚听来就令人毛骨悚然,如:抽肠、阉割、挖膝盖,更有甚者活剥人皮,而对于贪污的银两只要超过60,直接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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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一两白银可以买到两石大米,那么正一品官员一年大概俸禄是522两白银,从九品30两白银,而在明朝一石约等于现在的95kg,按照现在米价大概5元/kg计算,我们就可以大概得出明朝官员们的工资水平,那就是最高的正一品:1044石*95kg/石*5元/kg=495900元,最低的从九品:60石*95kg/石*5元/kg=2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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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有如此残酷严厉的刑罚,贪官污吏应该不敢再犯才是,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呢,但是经过对比却反差极大,这种苛刻的刑法应该让官员心存恐惧,害怕贪污,但在明代出现了“早晨杀死生活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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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是一个庞大的帝国,各种制度下社会关系盘根错节,淮右布衣朱元璋认为重刑之下能够遏制这种风气,其实根本不可能,他的做法也暴露了他看问题的短视之处,他看不到百年之后社会的发展趋势。其实最有效的方法被他忽略了,那就是引导百姓积极向上,坚持正能量,这才是遏制贪腐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