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嗓子,请用金嗓子喉片,广西金嗓子!”这是广告词是一代人的记忆,与脑白金有的一拼,但它的创始人最近又摊上大事了。去年被限制高消费,这回因拖欠5100万广告费被限制出境。
是现金流出现问题吗?似乎又不是……那么兰雁集团为何进行破产重整而能东山再起呢,毫不夸张的说这一操作是挽救企业最有效的途径。
2013年8月9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兰雁集团的申请裁定对其重整。2014年3月裁定兰雁集团、淄博澳宏纺织有限公司、淄博瑞康纺织有限公司、淄博鹏丰纺织有限公司进行合并重整。
因在2014年7月9日四家公司合并重整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时,部分表决组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其后也未能协商一致,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破产。
兰雁集团复杂的历史背景、沉重的债务和庞大的企业包袱,决定了尽管是破产清算,但企业彻底解困的关键,仍然是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人。淄博中院指导管理人先后与十几个投资者进行洽谈协商,特别是指导管理人根据投资人的经营领域和关注重点,选择兰雁集团的不同资产作为谈判标的,经过多轮艰苦激烈的谈判,最终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2015年9月,天虹集团注资山东兰雁,企业开始正常运转,年产4000万米高档牛仔布项目、年产1000万米高档环保型筛网项目列入全市重大项目和周村区重点项目。为解决职工问题,淄博中院在案件推进过程中,与政府、管理人、投资人反复协商,最终实现了大部分企业职工再就业。同时,通过人员、设备转换,顺利完成了我国牛仔布及服装行业首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这一科技创新平台的平移,为后续发展保持了强大研发实力,公司生产管理及运营逐步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兰雁集团进入破产程序后,淄博中院指导管理人始终坚持“破”中有“产”的理念,即使是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也始终坚持以“避免贬值、确保保值、力求增值”为目标,以“设备运转、职工上班、市场保持”为最佳状态,采取租赁经营方式,达到了“生产不停、队伍不散、市场不丢”的效果。
我国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
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叫“重组”、“司法康复”、“重生”。与破产清算不同的是,破产重整可以使面临困境的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关门清算,从而获得重生的机会。
一般来讲,重整申请的主体分为:
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重整,但不可以后续性申请
债务人:可以直接申请重整,也可以后续性申请
出资人:无法直接申请以启动重整程序,只能是后续性申请
重整的风险及难点:
(一)清偿能力不足
重整企业本身资产不足且没有盈利可能,没有足够的资产清偿债务,重整也无法进行下去;
(二)法院受理困难
各地法院对破产重整案件的受理门槛不一,准备大量资料的同时更需要法院内部逐级层层审批,情况复杂的大企业还需要高院的介入及审批;
(三)重整过程的控制
重整涉及到法院、债务人、管理人(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参与者众多,债务人是否配合、法院的选择、管理人的资质等问题的考量都是重整过程中实际会面临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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