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房地产商王振华吗?
历时360天,性侵幼女导致幼女处女膜破裂,阴道二级撕伤的王振华,被判刑5年。他被判刑的罪名是仅仅是“猥亵罪”。
但我觉得,有比这更恶劣的事情。
7月8日,一则以“广东惠州一小学老师涉嫌猥亵多名小学生,数名家长怒将其围困”为标题的新闻,再次挑战了网友们的底线。
如果说被胡润排行榜上的知名企业家性侵是小概率事件,那么老师性侵就好像是隐藏在身边的不定时炸弹。
坏人的头上没有“坏”字。你敢想象,你身边的老师是衣冠禽兽吗?你还敢教育孩子信任老师吗?
教师性侵的案件犹如平地一声惊雷,不但引发了公众的极度愤慨,更是将师德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我们的心被紧紧揪着,无法放下。
多名中小学教师被举报
其实,发生在校园的性侵事件,并不是最近才发生的。
只是近年来网络日益发达,更多被隐藏起来的性侵事件被我们知道了。
每每在新闻上看到这些案件,我心里都特别的难受:
四川绵阳东辰国际学校近百名毕业生指证该校副校长吴建峰曾长期对女生实施性骚扰、性胁迫、对男学生进行体罚;
浙江湖州四中2015届初三毕业生在百度贴吧“湖州四中”发布《一封迟来的举报信》,称其被该校数学老师宁某某借补习的名义,对其实施猥亵;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第二中心小学97级40余名学生在微博上曝光当年被班主任陆某体罚、猥亵行为;
曾在四川省宜宾三中、成都石室中学任教的梁岗,被爆任教期间甚至同性性侵和骚扰20多名男生。
…
这些被举报的教师中很多是我们趋之若鹜的牛校老师、他们之中有获得“全国十佳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名师”,也有校领导干部、教学骨干。
是不是特别愤怒,想撕了这些人渣?难怪有人发声:“要注意道貌岸然外衣之下的龌龊。”
教师作案比例最高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负责人孙雪梅曾说过,在2018年媒体公开报道的317起性侵儿童案例中,师生关系案例有71起,作案场所发生在学校的有72起。
今年5月18日,“女童保护”又发布了2019年的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性侵儿童案例301起,受害儿童逾800人。
而在公开报道的这301起案例中,熟人作案的有212起,这些“熟人”依次为: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作案76起,占比35.85%;家庭的亲戚朋友作案27起,占比12.74%;邻居(含同村人)作案24起,占比11.32%;家庭成员(父亲、继父等)作案22起,占比10.38%;网友作案21起,占比9.91%;其他生活接触人员作案42起,占比19.81%。
报告根据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件作出分析,性侵儿童多次作案比例过半,持续作案最长的达22年
可想而知,它会对受害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多么巨大的伤害。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女童保护”报告所统计分析的性侵儿童案例均为当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例,实际发生或者判决的案例未经媒体报道的均不在统计范围内。
因此,报告统计的案例数量并不等同于全年性侵儿童案例总量,也就是说,进入公众视野的案例仅仅为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
为什么教师会成为性侵的高发群体?
我想与这三个问题有关:
1. 学校监管存在严重漏洞
学校本应是孩子读书的乐园,是学习知识的场所。
然而这些案件充分暴露出学校在性侵案件上的预警意识薄弱、防控措施不力。
更何况,老师对孩子来说,是有特殊意义的,教师意味着权威,意味着和学生之间有着不对等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孩子们往往不敢声张,更不敢报警维权。
另外,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很多学校因担心声誉受损,对涉事教职工惩处也往往“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去年,湖南省浏阳市二审判决一起男教师猥亵多名女童案,涉案教师猥亵行为长达10年,学校相关负责人曾接到家长举报,但没有报警,仅仅只是将嫌疑人调换任教班级就草草了事。
发现难、报告难、追责难的问题,是校园性侵案背后的“病根”,也是性侵者的保护伞。
2. 性侵儿童罪成本过低
每每看到儿童性侵事件,我们大家人总会脱口而出:禽兽不如,理应千刀万剐。
可是这么朴实无华的善恶曲直,在现有法律法规面前却异常无力。
就拿前文举例的王振华来说,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获刑有期徒刑5年。
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很多人哗然,纷纷嫌判决太轻,惩罚力度不够。更有人直言:“这种人渣,要么直接枪毙,要么物理阉割,怎么判决都不解恨。”
获刑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直接挑动着很多人对司法的敏感神经。但你知道吗,法院表示,他们在法定幅度内已经做出了顶格从严量刑。
同样的尴尬还体现在其他的案件中。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邢红枚博士曾对2017年389份猥亵儿童罪的一审判决书进行统计分析,其中最轻的判处是拘役3个月;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判决占72.3%,21人适用缓刑;有期徒刑3—5年的判决适用较少;5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判决只有24例,占比6.2%。
也就是说,这不是王振华个案判决的独有现象。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中国猥亵儿童罪刑罚偏低,没有真正发挥刑罚的震慑功能。
而事情的复杂性还在于,有相当多的受害人的家长认为被强奸、被猥亵会带来污名效应。被强奸了,就等于一辈子毁了,这种荒诞的认识,却是很多人根深蒂固的想法。
有这种想法的人,更愿意选择不外扬,不报警,并且认为这是对孩子的保护。真是莫大的讽刺。
我曾接触过一些童年遭遇过性侵犯的受害者,她们中大部分当年遭受性侵后都没有选择报案或公开,有些甚至没有告诉父母,这个群体的数量之庞大可能远超出人们的想象。
而在这些受害者选择不公开不报案的诸多考虑之中,司法过程繁复,最终结果不确定,对正义能否伸张的怀疑,成为她们选择沉默的直接原因。
这些不同的因素聚集在一起,恰恰助长了犯罪分子的狼子野心。
防性侵教育严重“缺席”
你敢和孩子谈性吗?你能直接坦率不带掩藏地跟孩子说出“阴道”、“阴茎”、“性爱”这些词语吗?
性教育的开端不是教育,而是能把性当成一件平常的事情。不用羞耻、不用污名化,性可以是美好的,也可能有人会因为性来伤害你。它和学习、玩耍一样,是可以被谈论的。
而在中国,性一直被家长讳莫如深。哪怕改革开放30年过去,性教育依然是不可被碰触的冰山。孩子们对性的认识,往往来源于岛国的影片、网页上的垃圾弹窗。
城市里的孩子的性教育一开始就输了,农村更甚。
“女童保护”负责人孙雪梅说,“女童保护”组织在2018年调查中发现,约五成城市和农村儿童未接受过防性侵教育,约6.7%的城市儿童与7.4%的农村儿童经常有或有过被他人触碰隐私部位的情况。
更让人揪心的是,有些孩子被侵犯了还以为这是人家喜欢他(她)的表现方式,被性侵了也描述不出究竟哪里被侵犯了,只会用“那里”、“下面”等词来表达,甚至需要去查百度,才能知道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是什么事情。
写在最后
在中国,为人父母真的很难很难。
性侵事件频频发生,让我们无不战战兢兢,小心翼翼。我们见不得别的孩子受苦,更担心自己的孩子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其实,预防孩子不受性侵危害,不仅仅需要来自父母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它需要我们的政府作出更积极的应对措施,我们的学校能放弃部分利益站到孩子的一边来,更需要我们的社会能更客观地看待性,理解性,不再把性视为肮脏的、不正经的事情。
也许性侵事件永远不会停止,但是在这之前,我们依然需要:
◎ 学会和孩子谈论性,不回避是性教育中的基础中的基础。
◎ 尊重孩子的感受,当他感到不舒服的时候,他可以拒绝,哪怕这个人是他的亲人,老师,甚至是我们自己。
◎ 不用定势思维去定义孩子,让孩子觉得我们是可以信任的,有问题是可以找我们求助的。
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10年前,其次是现在。性教育也是一样的。性教育不羞耻,不教育才可怕,别让性教育的缺失成为孩子终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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