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优雅的胡子(吴永刚-Max)

已经进入了伏天,在吉林城,按传统习俗,是到了喝补身汤的时候了。补身汤就是狗肉汤,坊间流传在三伏天食用狗肉汤,比吃人参更为滋补,因而每逢盛夏,吉林城内各狗肉汤馆的生意都比较火爆。不过,纵观历史,吃狗肉的传统形成得并不久远,大约在民国初年朝鲜族人大规模迁居吉林城之后才逐步确立,在此之前,吉林城虽不乏吃狗肉的现象,但由于城市内的主流价值观将吃狗肉视为禁忌,因此并没有在民间特别流行。

旗人祭祀前在门楣上悬挂的谷草把,是一种重要警示物,图片取自《吉林旧影》

清代吉林城的主流价值观为旗人确立,而满族人有不吃狗肉的传统禁忌。相传老罕王努尔哈赤在征战的过程中遭遇惨败,多亏狗和乌鸦相救才得以逃生。后来老罕王为感恩狗的搭救和它一贯忠勇,于是诏令旗人不得吃狗肉,此习俗遂被满族人共同遵守,并流传至今。除了不吃狗肉,旗人甚至对狗皮制品也有禁忌,特别是在满族人举行祭祀之时。通常祭祀前两天,主家会在院门的门楣正中悬挂一束谷草把,籍以宣告本宅正在举行祭祀活动,此三天内不会周济僧道、乞丐,戴孝之人,特别是穿戴狗皮衣帽的人不得入内。此习俗历经民国、伪满,直到解放后才渐渐消失。

随着清代东北封禁政策的解除,吉林城内汉族人比例越来越高。汉族并没有禁吃狗肉的传统,吃狗肉的现象也得以在吉林城出现。说到吃狗肉,正史中很早就有樊哙屠狗、刘邦吃肉的记载。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俗语也随着闯关东的人被带到了塞外边城。特别是市民文化的日益繁荣,使得吃狗肉被杂糅了大量英雄主义和神秘主义味道而被百姓津津乐道。

如《水浒传》中,为表现鲁智深的粗放不羁,就设计了他在佛门圣地五台山吃狗肉的桥段:

智深猛闻得一阵肉香,走出空地上看时,只见墙边砂锅里煮着一只狗在那里。智深道:“你家见有狗肉,如何不卖与俺吃?”庄家道:“我怕你是出家人,不吃狗肉,因此不来问你。”智深道:“酒家的银子有在这里!”便摸银子递与庄家,道:“你且卖半只与俺。”那庄家连忙取半只熟狗肉,捣些蒜泥,将来放在智深面前。智深大喜,用手扯那狗肉蘸着蒜泥吃∶一连又吃了十来碗酒。吃得口滑,那里肯住。庄家到都呆了,叫道:“和尚,只恁地罢!”智深睁起眼道:“酒家又不白你的!管俺怎地?”庄家道:“再要多少?”智深道:“再打一桶来。”庄家只得又舀一桶来。智深无移时又吃了这桶酒,剩下一脚狗腿,把来揣在怀里;临出门,又道:“多的银子,明日又来吃。”吓得庄家目瞪口呆,罔知所措,看他却向那五台山上去了。

除了《水浒传》外,在民间广为流传的《济公传》故事中罗汉转世的济公也经常吃狗肉,不过故事中也强调了济公吃狗肉乃是转世罗汉在“度狗”,与世俗之人满足口腹食欲有着本质的不同——酒肉穿肠过 ,佛祖心中留。

直到清朝灭亡前,鉴于吉林城乃是旗人龙兴之地,城中有权势、地位的上层人士多为禁食狗肉的旗人,吃狗肉不会被主流社会认可;自南北朝开始,狗就被认为属于不洁之物(俗语“狗改不了吃**”),烹调得再美味,也“上不了正席”;更何况在白山黑水之间地广人稀的吉林城,由强盗、猛兽构成的危险无处不在,狗是担任警戒护卫的最佳伴侣,把狗杀掉吃肉,那简直是不想在这一带好好活了!一众原因叠加,吃狗肉自然难于形成饮食时尚。

客观地看待历史,吃狗肉的风尚大致是朝鲜族带给吉林城的。清末,陆续有朝鲜族人度过图们江进入吉林省境内生活。1910年8月22日,日本正式吞并朝鲜,大批朝鲜族人为躲避日本殖民当局的残暴统治,背井离乡,来到吉林生活。狗肉是朝鲜族酷爱的食物。传说很早以前,朝鲜族的上层人士常在盛夏喝牛肉汤滋补身体,贫民百姓吃不起,就吃起了狗肉。狗肉滋补身体是有依据的。《本草纲目》记载:“狗肉以黄狗为上品,黑白次之。味盛,酸温无毒,食之大补元气。”

朝鲜族最享誉盛名的是手撕狗肉和狗肉汤:将狗勒杀后放血、褪毛、火烤、刮净后斩块,在冷水里浸泡,进一步“拔除”血水,然后将狗肉放入锅中加调料煮熟。狗肉煮熟后,盛出色泽乳白的狗肉汤,加入香菜末、葱花、辣椒油,就成为大名鼎鼎的“补身汤”。狗肉捞出撕成肉丝,加葱丝、苏子、胡椒粉、韭菜花、蒜末、辣椒油、精盐、味精搅拌,与狗肉补身汤一同食用。

由于朝鲜族人到达吉林城不久,清政府就灭亡了,社会上对旗人习俗的顾忌少了许多,且狗肉原汤化原食,肉香不腻,汤鲜爽口,很快便成为能够代表朝鲜族饮食特色的一道美食,在吉林城风行。

当年电影《少林寺》里的这句台词不知让我分泌了多少口水。

作为生于吉林城东关的70后,我的童年并没有太多的吃狗肉记忆。家中最常吃的肉类还是猪肉、鸡肉和各种鱼肉,能经常吃到这些肉类,已经是小小的奢望了。至于狗肉,尚不知其为何味。直到电影《少林寺》的上映,看到屏幕中觉远误杀并烤熟了白无瑕饲养的狗,大快朵颐后,我才动了尝尝狗肉的念头。我想当时社会上一定有相当多的人和我有着一样的想法。因为在那以后,我记得日常生活中,勒狗吃肉的现象比之前多了起来。可惜由于缺乏烹饪狗肉的经验,到头来还是大小朝族饭店成为狗肉爱好者的最终选择,例如吉林和口前镇之间的巴虎村成为吃狗肉的圣地,其中朝侨饭店至今仍被许多食客津津乐道。

92年我家饲养的小狗

九十年代初期,我家开始饲养宠物狗。在养狗前夕,我家是吃狗肉的:父亲在家请客曾炖过整只的大狗,父母在外聚餐有时也会带回手撕狗肉,最有特色的是父亲从大连带回的熏狗腿……可这一切都因我家饲养宠物狗戛然而止。在与狗相处的日子里,全家人越来越感受到狗通人性的特点,狗也不再是单纯的玩具,而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同伴。渐渐的,家里人开始担心因为吃了狗肉,身体会散发出令宠物狗恐惧的气味;同时,吃狗肉也容易联想到家里的小狗,导致极度不适,就先后放弃了吃狗肉。这一放弃就是二十多年。所以,我不吃狗肉并非源于我是满族人,而是因为家中曾养过宠物狗的缘故(记忆中我的爷爷奶奶始终没有吃狗肉,或许是旗人旧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植得比较深吧)。

我放弃了吃狗肉,可与朋友们聚餐时,我绝不会排斥去朝族饭店就餐。记得有一次,一个朋友执意去文庙天胜狗肉馆吃狗肉,这家店铺没有其他的菜,我就着红油干豆腐、拍黄瓜等小菜陪酒,却发现餐桌上的狗肉无论卖相、味道如何诱人,我竟没有垂涎之感。另外,虽然不吃狗肉,可我知道狗肉是不错的美食,所以绝不会阻止别人吃去品尝。饮食习惯是个人私事,我可以恪守自己的信条,却无权干涉别人的选择。特别是吃狗肉并不违法违德,以一个人对某种观念的偏执去道德绑架别人,是非常狭隘而荒谬的。

京巴

当然我也反对一些狗肉经营者的无所顾忌:养狗场屠宰狗的瘆人惨叫、菜市场里随意摆放龇牙咧嘴的狗头,这些都会让人产生不同程度的不适,进而会对吃狗肉的人产生不必要的误解;个别狗贩子不问来源,不顾是否检疫地收狗贩卖也让吃狗肉具有极大的风险:

十多年前,我在昆山了解到每年秋冬是昆山人吃狗肉进补的时节,一些不法分子会到处偷狗,甚至是毒杀、虐杀一些流浪狗,然后拿到菜市场销售。我在张浦的一个小菜市场里就看到半扇血肉模糊被剥皮的狗放在案板上,以我的经验判断,这种狗应该是某种比较萌的狮子狗。

还曾有个同事在吉林开设了一家烧烤店,有一款主打菜品竟然是烤“京巴”。世纪之初那几年,吉林市疯狂的炒狗活动已然降温,大批当身价不斐的京巴沦为不值钱的普通狗,烧烤店、狗肉馆成了它们的必然结局。可我怎么也接受不了憨态可掬的京巴被架在炭火上烧烤的场面,感觉那与中世纪对人的火刑没有区别,于是略有些愤慨地拒绝了那个同事的盛情之邀……

近三十年来,特别是近十年,尽管我家已经不再养狗,可我仍坚守着不吃狗肉的习惯,这习惯来自多年前我和家里人不经意地决定,却也成为我人生中尊重小动物、小生命的特殊见证——这经历属于我个人。我不会为难、疏远任何一个吃狗肉的人,与那些同我存在习惯差异的人在饭桌上交流,不仅仅会收获到意想不到的机会,更会在磨合与碰撞中得到心性的历练和成长。——这真的是我不吃狗肉这些年的经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