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城固县发生一起溺亡事件,当地警方于7月16日进行了通报。13日16时52分,城固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二里镇金沙湾河道有一小孩溺水,已被救上岸,请求出警。
民警于17时01分到达事发现场,发现溺水者卢某宸(男,9岁,系县城某校学生)已被群众救上岸,经医护人员现场施救,卢某宸已无生命体征,现场宣布死亡。
经调查,当日14时许,溺水者卢某宸父亲卢某刚、母亲毛某霞相约朋友一行7人到二里镇一公共休闲娱乐场所游玩。
16时20分左右,卢某宸父亲因事先行离开,卢某宸母亲与朋友在事发河道边打麻将。期间,卢某宸与同行玩伴余某航(男,13岁)在河道内嬉水玩耍。
20分钟后,同行人员卢某丽发现两名小孩有溺水现象,后被同行人员刘某(男,39岁)和周边群众相继抢救上岸,卢某宸因溺水时间较长,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通报称,经调查取证,事发时卢某宸母亲等人正在打麻将,距离事发地约50米。
经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事发地点位于南沙河黄岗村段回水湾主河道,受近期强降水影响,该河道水位上涨,事发位置河道水深约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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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炎热,不少家长会带孩子去游泳解暑。孩子游泳时,家长一定要集中注意力看护孩子,以免发生意外。
7月6日晚8时许,广西平果市一7岁男孩跟父亲去游泳。父亲教他游了一会儿后,就起身去给手机充电,留下他戴着游泳圈在泳池内玩水。
没过一会儿,男孩不幸溺水,孩子父亲返回泳池将他捞起,但男孩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一时疏忽大意,追悔莫及
带孩子去游泳别分心
绝不能让孩子离开视线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犬类管理,遏制犬类扰民、伤人以及破坏市容环境等犬类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市民规范养犬意识,优化城市环境,深化文明城市建设,6月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开展犬类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城区(尤其是各住宅小区,城市广场、市民公园、体育公园、游步道等公共场所及周边区域,雄风永利、印象城、大润发、小百货等商超市场周边区域,诸暨中学、二高、浣江初中等学校周边区域。)
二、整治要求:
1.规范养犬。犬主应严格遵守《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给犬只登记办证和年审。
2.健康养犬。犬主应及时对犬只进行常规健康检查,按时注射相关疫苗,不得随意抛弃。
3.卫生养犬。遛犬时要避免犬只随地排泄,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自觉维护城市卫生环境。
4.文明养犬。保持睦邻友好,避免因犬只吠叫,侵扰他人正常生活。
5.安全养犬。每日19:00至次日7:00可携犬出户,出户时应使用绳、链等牵引,避免近距离接触人群。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商店、市场、医院、影剧院、风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
来源:浙江发布2017年6月16日,在街边马路市场,有人在售卖地皮菜(雷公菌、鼻涕肉),5元一斤,市民争相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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