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宝鸡市发改委得知
为缓解房屋租金压力
宝鸡四部门联合发布文件
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减免房屋租金
话不多说
一起来看文件重点内容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宝鸡市财政局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件
关于抓紧落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相关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等相关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级部门、各县(区)及市属企业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抓紧组织落实,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租金减免等相关政策实施,务必要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1、对已落实到位的,要按时报送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2、对未落实到位的,国有房屋权属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时间、联系人、需提交的材料等,确保尽快落实到位。
3、对免租期不足3个月的,要抓紧在下半年进行顺延、补足。要优化减免方式,对尚未支付租金的,直接给予减免;
4、对已支付租金的,出租单位将租金收入已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由出租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返还;
5、出租单位已将租金上缴国库的,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可在下年度租金中予以扣减或报财政部门办理资金退库手续。
各市级部门、各县(区)及各市属企业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减免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或通过减免房租进行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和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进行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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