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这些矛盾的核心焦点问题,总是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而对于补偿,拆迁户经常会担心自己的补偿比别人低,那么拆迁户可以申请拆迁部门公开其他户的补偿情况吗?

征地拆迁,每一户补偿多少钱、补偿标准如何,这个从法理上来讲的确是涉及到拆迁户的个人隐私,而在没有其他法益关联的情况下,法律应当对公民的隐私权加以保护。但问题在于,征地拆迁,不止涉及一户的利益,而是影响到整个地区公共利益,如果有一些拆迁领导家亲戚、朋友等拆迁户,他们如果违法拿了更多的补偿、更好的安置房,那么这绝对是对法治的亵渎。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所规定的“涉及个人隐私,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之间的冲突,亦是个人隐私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行再76号《行政判决书》中阐述了如下观点:

因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一般规定,而国务院《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是对有关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的特别规定,故对房屋调查情况和分户补偿情况的公开问题,应当适用《征收与补偿条例》,而非《信息公开条例》。

因此,对于分户补偿情况,拆迁户可以向拆迁部门申请公开,且拆迁部门必须对此进行公开。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