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30日,郑东新区启动我省第一个“交房即发证”项目以来,不少购房者尝到了:一手交钥匙,一手交房本的便捷与安心。

如今,一手收房,一手领本的快乐继续漫延。

最新消息,郑州已印发《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和缴税“全市通办”暨新建市场化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明确“全市通办”的工作模式,形成“全市域申请、办理、发证”,实现全市域税费缴纳联网,全市房屋交易数据实时共享,让不动产登记办理“最多跑一次”;

其次优化“全市通办”的业务流程,全市各大厅设立 “全市通办受理窗口”,实现全市无差别受理。登记申请受理,申请人税费缴纳完毕后,将由不动产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时限内完成后续工作。

权利人可选择邮寄送达证书或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窗口领取证书,也可申领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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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房即发证”

“交房即发证”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开发企业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约定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当然这是最理想化状态:收房现场就能拿到证,但目前还存在很多流程手续要整合,总而言之,还是比之前要好的,随着常态化推进,收房拿证自然也会慢慢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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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能实现?

《通知》明确了新建市场化商品房“交房即发证”的阶段目标,具体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0年7月31日前,市资源规划局开展“交房即发证”试点工作并发证;

第二阶段:2020年8月31日前,市资源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建立“交房即发证”联席会议和沟通协调机制;

第三阶段:2020年9月1日起,全面启动“交房即发证”工作,各部门根据相关职责,确保工作常态化运行。

自今年4月30日,郑东新区启动我省第一个“交房即发证”项目以来,新郑、高新、荥阳、航空港区、中牟等新建市场化商品房‘交房即发证’的工作陆续启动。

7月27日,郑州市内五区终于也开启了“交房即发证”,目前该项工作正持续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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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or购房者应该怎么做?

购房者:仅需在交房前结清相关税费,备齐资料,提交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剩下的会由开发企业及相关部门协力联合完成,省心省钱。

开发企业:应先行向市城建局提出联合验收申请,并 确保在约定交房之日60个工作日前通过联合验收;根据具体项目进程,开发企业可在预售许可批准后任一环节向市住房保障局和市资源规划局提出纳入 “交房即发证”服务联合书面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经两部门联合审核后列入 “交房即发 证”服务项目清单;

其次,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出具购房 发票给购房人,收集整理 “交房即发证”所需的全部相关材料, 并做好配合、协调和组织工作。

具体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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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即发证”有哪些好处?

目前该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采取成熟一个区域推广一个区域的形式。这一政策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最有利的。

第一:节省大量时间成本,时间成本也是金钱成本,不用为了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左一个请假,右一个请假,耽误工作,影响收入,还要跑来跑去。

第二:缩短办证周期,加快业主落户,适龄子女能如期上学,银行贷款等心理保障。

过去,从交房到拿证,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周期较长。好不容易等到开发商交付,在交房现场领完钥匙后,却发现想要拿到“红本本”还需等上一段时间,这种情况无疑给购房者在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等方面造成了一定困扰。

比如,有的购房者买的是热门学区房,在房子到手之后,因为迟迟无法拿到不动权证书,无法给孩子上户口,耽误了孩子上学。

期间,也会有不动产登记证书迟迟下不来的情况,有的开发商为了周转资金,将项目的产权抵押给银行,一旦开发商资不抵债或未按时还款,别说购房者拿不到不动产权证,就连房子也有可能被银行拍卖,用来抵开发商的欠款,从而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购房者没有拿到不动产权证,维权之路将会非常艰难;而这一政策的颁布,将极大避免此类问题,有证可依,无疑给购房者增添了心安的保障。

能依法追究开发商应该承担的违法违约责任。

第三:缩短房子上市交易的周期,加快市场流转。
2017年5月3日,郑州全面出台限售政策。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了首付后,要等房子交付才能办理房产证,而一般新房交付需要2-3年,办证又需要半年到一年,再加上3年,前前后后一共需要5-6年才能出售!

现在交房既拿证,可以尽快达到“证满3年”,为下一手交易能节省不少时间以及税费,业主拿到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卖房时可免缴5%左右的增值税;拿证五年且家庭只有惟一一套住房的,卖房时可免缴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

尤其对于需要出售的购房者来说,可以将销售时间提前一年左右。

对开发商而言

交房即发证要求房产企业严格落实在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中的主体责任,破解了项目审批后监管难的问题。

对房产企业而言,这是一个不小的压力:首先房屋建设各项手续必须齐全,其次楼盘质量必须过硬,要能经得起各部门的联合验收,才具备当场发证的能力。

但另一方面,也恰恰因为这种有效监管,使得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房产企业”能够凭借品质、口碑、来赢得更多购房者,从而创造更多的业绩。

并且,通过市场手段,让“优胜劣汰”成为常态,优质房企蓬勃发展,劣质房企大浪淘沙,维权少一点,品质高一点,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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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交房即办证,对于购房者而言无疑是最利好的,该政策为目前为申请原则,并非所有开发商都愿意如期办理。有部分房企会拖延部分税费,导致办证延迟,甚至开启维权之路;

其次,并非所有的购房者都愿意如期办证,因为办理房产证也需要一笔费用,大部分业主购房后手头资金较为紧张,交房后自住的客户首要考虑装修,添置家具等。像短期内不考虑出售且无需落户、子女上学等情况,且手头资金不宽裕的业主,可以不积极办理产权证。
总的来说,“交房即交证”对于购房者来说都是一大利好,业主有权利选择办证时间,且交房即交证的楼盘,比办理产权证时间未知的楼盘更靠谱,至少不会担心未来会在该方面维权;

尤其最近几年,房企因高负债高杠杆导致资金链断裂的情况比比皆是,为了降低这一隐患发生的概率,开发商在该方面给予业主一定的保证,后期的楼盘销售也有相应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