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请问合肥市包河区公租房到期退房后,剩余租金是否会退回?租房押金怎么退还?能否直接退到个人账户?物业说只能退回到单位账户,单位说只能用个人账户,请问到底应该是什么程序?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

经房产局系统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了解,按照合同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回,公租房保证金退回合同签订企业对公账户,不能直接退到个人账户,由承租企业在物业办理退还手续,详情可以联系62664215租赁中心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