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这种郁郁不得志的文人,最喜欢在小说里面含沙射影抨击清朝,所以看聊斋志异不能光看故事本身,还得结合背景去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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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开头介绍了故事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

蒲松龄一开头就非常机智地暗讽清朝,但又让你抓不到把柄。

何为“于七之乱”,于七是清朝一个农民起义军首领,明崇祯武举人。顺治五年于七占据锯齿山。七年攻宁海,杀死登州知州。后清政府笼络招抚,授于七栖霞把总。顺治十八年于七再度起事,以锯齿、昆嵛、鳌、招虎诸山为根据地,活动范围及于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康熙元年春,于七溃围逃去。后避难到华严庵出家当和尚,七十岁时被举为方丈,老死在华严庵中。

于七倒是得了善终,但他起义时控制的地方百姓就遭了殃,当时清廷株连兴狱,对这些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

所以蒲松龄用“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作为背景交代,你既可以理解为是于七义军杀人如麻,也可以理解为清军反攻倒算杀人如麻。耍笔杆子的人都有这种小机灵,蒲松龄更是高手中的高手。

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兵过既尽,未敢遽出。

这里其实是在挠统治者的痒痒肉,叛军被打败,天朝大军过境寸草不生,李化龙害怕被当作叛军砍脑袋,所以在尸体堆里面装死。当时清朝统治者刚刚入关,对于反叛者毫不留情,蒲松龄这么描写自然很受清朝统治者欢迎,我们的队伍威武雄壮,谁反叛谁作死。

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

这时候尸体全部站了起来,有一个脑袋掉了连着一根筋耷拉在肩上,张口就说“野狗子要来了,咋整?”

其他僵尸表示没辙,然后继续倒下装死,当然他们本来就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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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

然后来了一个狗头人身的怪物,开始吸食尸体的脑髓。据说这个设定后来被老外抄袭,做成了《植物大战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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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情节就很简单了,李化龙把脑袋藏在尸体堆里面,被怪物薅了出来,李化龙当时非常恐惧,心想自己没有豌豆炮和冰冻西瓜,怎么打得过呢。于是只好捡起一块石头砸它,结果这个怪物的物理防御超级弱,被石头一通砸,门牙就被敲掉了。怪物一看门牙掉了,赶紧跑回去找牙医,李化龙把两颗门牙捡回村子里,结果大家都表示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

全剧终。

整个故事里面五个要素:于七败逃——清军过境——死尸说话——野狗吃人——门牙两颗

连在一起就是:别惹大清,否则让你死的没头没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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