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媒体爆料,江西上饶市余干县12岁男童在家中身亡,疑被父母虐待。8月14日,江西警方对此事进行了通报,“基本查清父母有虐待小孩并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引发热议。

通报显示,年7月26日8时许,张某辉、张某美夫妇到余干县公安局瑞洪派出所报称:其子张某康死在家中。

接报后,余干县公安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查,7月24日8时许,张某康被其父母发现死在家中。7月25日22时许,张某辉、张某美来到瑞洪派出所门口却未进入派出所报案,回去后向家人谎称民警叫他们明天来派出所。

7月26日上午8时许,张某辉、张某美来到派出所报案。经公安机关深入侦查,基本查清张某辉、张某美有虐待其子张某康并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辉、张某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未成年人伤害案件时有发生。

2018年1月5日,江苏一位9岁男孩因不小心把妈妈的手机弄丢,被母亲殴打致死。

2019年4月,杭州童模妞妞,因不配合拍摄,被母亲踢打。

2020年4月,黑龙江一农场4岁女童遭父母连续殴打致重伤,一月住院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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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桩一件件,无不刷新着人们的认知。

为什么本该是孩子最亲近的人,却对孩子做着最残忍的事?

小瀚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实践中,儿童遭受虐待的比例相当高。据调查研究,每7个孩子中就有1个在儿童期遭受过虐待,每年有将近1500多人死于儿童虐待中。

另外,在针对儿童实施的暴力犯罪行为中,有大约20%的施暴者是儿童的父母和照料者。

但是,不管是什么身份,虐待儿童都不能被宽恕。

痛心之余,我们也应当思考,法律方面是否应该作出调整,提升对虐童者的惩罚力度。

相关法条: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