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2021年度热费收缴相关事宜的郑重申明

城区各住宅小区物业机构(单位)及热用户: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我公司对城区集中供热管理体系全面实施了“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的智慧供热运营模式。

随着城区2020--2021年度供热管理服务工作的全面启动,为了进-步规范城区供热运营管理秩序,特郑重申明如下:

凡我公司未与物业机构(单位)签订2020--2021年度《供热协议》或未委托授权的物业机构(单位)向分户或集体用热方式的住宅小区内热用户收取2020-2021年度采暖费均无效,我公司一律不予认可。

特此申明!

忻州市热力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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