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关于“契税提高”、“买房税费增加”、“买房要趁早”的讨论变得多了起来,也有不少小伙伴留言咨询小瀚要不要在“契税法”施行前下手买房。
因此,今天小瀚就给大家讲讲前不久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该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这条内容受到了大家的高度关注。
目前,实际税率为1%-2%,因此,有不少购房者担心,新法实施后购房成本会增加。
实际上,我国契税税率一直就是3%-5%。
在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出现之前,我国在1997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
也就是说,税率是没有变化的。不存在“契税上涨”这回事。
那为什么买房一直都是按1%-2%来收的呢?1%-2%的税费是怎么回事?
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2%的税率征收契税。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目前各地执行的优惠契税政策,基本是根据上述优惠政策出台的细则。
而在新《契税法》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所以,大家不必太过于担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施行后,购房成本增加的问题。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表示, 对比2021版契税法和1997年的暂行条例,可发现新版增加了免征契税的范围。
新版《契税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以上就是有关《契税法》的内容啦,大家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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