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 四 次会议召开 。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绍忠 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喜洲、赵卫宇、黄锦国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克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佩坤,副县长张荣平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金湖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金湖县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认为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要求政府及部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精准分析、精准施策,全力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经济平稳向好;要积极营造营商环境,聚焦解决民生短板,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要提升财税管理水平,抓开源、重节流、精管理、防风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颁发了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听取了“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部分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对各项进行满意度测评。

金湖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8月17日金湖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多勇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2年);

朱 亚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徐红兵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以上任命由县人民政府报淮安市人民政府备案)

金湖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8月17日金湖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邱 阳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长玉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闵俊芳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红霞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