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一和、百草堂、康民、众生堂、宝庆等药品销售公司和药店进行处罚。处罚原因包括销售问题口罩、广告宣传中含有诱导性和综合性评价的内容,如“店长推荐”“买五得六”等。其中一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问题口罩,被罚款61.9万元。

销售问题口罩被重罚

2020年1月22日,柳州一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和公司”),分两次从一家劳保用品厂购进标示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该口罩最小外包装正面标示为一次性使用口罩,部分其合格证上却标示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这些口罩规格均是20个/袋。该公司采购入库单、配送出库单、销售汇总表等材,与销售的全部口罩对比,存在记录信息不全的情形。该公司一共购进上述口罩4500袋,全部销售给26家下属零售连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自己员工。

实际上,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规格为10个/袋,不是20个/袋,且产品批号编排形式也不相同。早在2017年1月19日,该公司口罩由“一次性使用口罩”变更为“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结合各种证据,一和公司购进并销售的为假冒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二类医疗器械,且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过抽检,显示口罩细菌过滤效率和口罩带不符合要求。而进货商劳保用品厂,也无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相关资质。

事后,该公司召回了1062个问题口罩,并积极整改。最后,被罚没款共计61.9万多元。

“店长推荐”不能随便写

5月中下旬,执法人员在柳州市航银路8号万利花园的柳州百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万丰药店、西江路8号华保衣市场柳州一和太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立堂、环江滨水大道26号十里江湾的柳州市康民大药房、桂中大道86号东祥福苑的柳州一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门店、柳邕路362号广西众生堂医药有限公司柳州市朔诚店进行检查,发现这些店内,药品宣传牌上写有“夏季必备 旅行首选”、“热卖中 秋季咳 一瓶搞定”、“店长推荐” “买五得六”等文字。

这些都属于诱导性和综合性评价内容,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每个店均被罚款1500元。

处方药要凭药处方才能卖

6月9日,执法人员在鱼峰区白云路2号华庭苑柳州市宝庆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鱼峰区华庭苑店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店购进10盒处方药头孢克洛分散片,分9次销售9盒,均无处方销售。

作为药店,应该知道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该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且该店长期多次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可见存在主观故意,情节严重。

最后,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1000元。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值班编辑丨苏志翔

值班主任丨刘 山

值班总编|李旭东

出品 | 南国今报全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