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8月19日,辰溪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欧阳某峥、赵某征、滕某等10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涉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期间,被告人欧阳某峥通过招收徒弟并吸纳社会不良人员,形成了以欧阳某峥为首要分子,滕某、赵某征、吴某、魏某等为骨干成员,欧某戬、欧某军、周某泉、汪某杰、汪某强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成员相对固定,组织较为严密,分工明确,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近半年时间内,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拘禁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3起,并引诱、介绍多名未成年人在辰溪、广西贺州等地实施卖淫活动,获得非法利益,另个人实施强奸犯罪1起,故意伤害犯罪1起,对辰溪县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影响恶劣。

辰溪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欧阳某峥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引诱、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赵某征等其余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个月不等刑罚。对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作案工具变卖所获款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王一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