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痛哭”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事发当天,在常德火车站,一名男子突然倒地,两名医学生看到后立即上前按压施救、进行人工呼吸,整个过程持续近20分钟,直到救护车到达现场前,两人一直没有放弃。但遗憾的是,男子抢救无效离世。这段救人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播,却遭到网友的恶搞吐槽:“次日男子家属把两名学生告上法庭,原因是两个女生没有行医资格证,这剧情怎么样。”这条留言获得6.1万的点赞。事发后,男子的家属当面致谢,表示:“人走了,但必须要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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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火车站突然倒地,两名医学生看到后立即上前按压施救。虽然最后没能抢救过来,但不能就此否定“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值得赞赏,这是基本常识

然而,有一些网友评论却“盖歪楼”,竟然在网上恶评、调侃、吐槽“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事件。或许他们在主观上可能并没有恶意,只是以另一种方式对好心救人反被讹现象的批判和嘲讽。毕竟在当今社会确实有些人不但不懂得感恩,反而恩将仇报,扶起摔倒老人被讹事件已经不止一次发生。

但显而易见,对“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事件进行恶评、调侃、吐槽,这种论调很不道德,是对受助人家属的一种恶意揣测。少数恶评、调侃、吐槽的一幕并没有发生,受助人家属对跪地救人的两名医学生当面致谢,并表示“必须要感恩”。这选择恩将仇报的终究只是个例,而非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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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恶评、调侃、吐槽“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的论调,对社会进步没有任何益处,只是向社会传递负能量。相反,在客观上会误导大众,让人们遇到这类情况不敢出手相助,担心会扣上“无证行医”的帽子而被索赔。

事实上,从法律角度说,不管是医学专业学生,还是你我这样的普通人,也不论他们是否取得执业医师证,对倒地之人伸出援助之手进行施救,即使最后没有抢救过来,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会被定性为“无证行医”,大众不必担心受助人的家属恩将仇报。因为法律有“好人法”。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也有这条规定。

不仅如此,我们在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人时,如果让自己遭受到了损失,受益人有义务予以补偿。《民法总则》、《民法典》均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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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有“好人法”在,出手救人不必瞻前顾后,无需担心被恩将仇报,不要被恶评、调侃、吐槽“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的谬论带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