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津区公安局油溪派出所接到刘先生报警,称在江津区油溪镇金刚7组乡村道路上,一辆小车突然自燃。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并第一时间联系油溪消防大队前往救援。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见一辆白色小车停在道路中间,车上冒着滚滚浓烟,火势已蔓延至整个车架,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焦臭味。由于该路段可通往白沙滩盘,过往车辆较多,民警一边拿起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救援,一边疏散围观群众,并设置安全警戒带对周边进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防止因现场燃烧引发其他次生事故。之后,民警会同赶来的消防队员共同将火扑灭。
民警配合消防员现场处置
经了解,起火车辆系报警人刘先生向朋友所借,当天他驾驶该车辆行驶途中突然发现发动机下方起火,便立即将车辆停靠于路边,下车查看车辆情况时火势越来越大,遂拨打了报警电话。虽然民警及消防队员及时救援,但因火势过大,该车已被烧得面目全非,所幸的是驾驶员及时转移,未造成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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