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要拴绳,伤人要担责任。
该女子因被藏獒吓撞墙,狗主人被判处100万元的赔偿。
24日,绍兴法院披露了人身伤害赔偿案的审判程序。当浙江省诸暨市的周女士乘坐电动车遭到同村邻居的藏獒的惊吓,撞上墙壁并造成截瘫,她起诉养狗人的邻居丁某要求赔偿,并得到法院的支持。丁女士因疏忽大意的管理行为不得不支付赔偿100万元人民币。
北京观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学强团队为大家分析宠物侵权导致主人赔偿中法律法理。
一般情况下,主人家的宠物导致了他人受到伤害,构成侵权责任的,主人需要代替宠物,承担此赔偿的责任。
养狗养宠物,除了照顾它们的生活,也要承担宠物带来的更多的责任。享受养宠物的快乐,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有人说,养宠物是自己的权利,别人管不着?也不愿管别人怎么样想,怕不怕狗,成年人要考虑,权利是与义务同在,享受宠物带来的快乐源泉的同时,那么也要有承担宠物惹事的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如果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则可以证明损害是由于侵权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者可不承担或减少责任。
宠物就好比一个不知世事的小孩儿,没有行为能力,对世权的天然残缺导致主人需要对其多加照看,出了事代替受罚。
任何动物的天性决定了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对人类造成伤害的风险,因此,动物饲养员或管理者应对该动物的风险负责。但是,如果可以证明损害是由于侵权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则动物育种者或管理者对侵权者的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或减少责任。但是,此时,动物的育种者或管理者负责提供证据,证明损害是由于侵权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如果证明不充分或无法出示证明,则动物育种者或管理人应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损害是由第三方的过错造成的,则侵权方可以要求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赔偿,也可以要求第三方赔偿。
作出赔偿后,动物育种者或管理者有权要求第三方赔偿。也就是说,此时,侵权方有权要求赔偿,并且可以选择向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或第三方索赔。但是,由于损害是由于第三方的过错造成的,因此动物饲养者或管理人无需对第三方的过错承担责任,因此有权在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向第三方追偿。
动物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
1.如果造成纯粹的财产损失,则仅需赔偿直接损失;
2.万一发生暂时的人身伤害,受害者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康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和护理费用,工资损失或其他收入等;
(三)对人身造成永久损害的,根据伤残的具体程度,给予医疗,护理费用,工资损失或其他收入,伤残生活补助金等补偿;如果它导致死亡,还将涉及医疗和丧葬费用。受害者以前的抚养者(如残疾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的津贴,抚慰金和生活费用。
因此,一方面,动物饲养员或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动物的管理,以防止发生动物侵权事件;另一方面,一旦遇到动物侵权事件,则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并依法维护。任何人拥有天然合法的权利。以上是动物侵权和损害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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