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两点半,北京东交民巷27号最高法院第二法庭,轰动一时的北京二环“黄金地”案将在这里由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主持,组织两造展开第一轮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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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涉庄胜二期地块

一周前的8月20日9时,在本部第四法庭,信达投资、信达置业、信达北分与庄胜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再审开庭。待各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签完庭审笔录后,已是21日凌晨1点10分。该案此前18日的4小时庭前会议和20日的8个小时庭审均进行了庭审直播,据悉,直播观看人数突破10万,可见该案被社会关注的程度。

此番再审合议庭反复提及的是,要以最高领导人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引,将该案办成标杆性案件。可以想见,五位最高法院法官庭上庭下的一举一动,不仅为利益攸关的两造所高度关注,也为法学界、媒体及公众所高度瞩目。

作为关心此案的一名公民,笔者从头到尾仔细观看了庭前会议和正式庭审共计12个小时直播,梳理了若干该案旁听心得,和各位分享。

合议庭成员的四次变动

合议庭成员的四次变动

2017年3月24日,最高法院关于本案的二审生效裁判下达,二审败诉方信达投资、信达置业、信达北分这三家公司即提出再审申请。5月2日,最高法院即向被申请方庄胜公司下达应诉通知书,表明已立案审查信达方提出的再审申请。经庄胜公司电话询问,该案由陈佳、杨心忠、李相波三位法官组成再审审查三人合议庭。到当年7月,书面通知显示,又增加了孙祥壮、张代恩两名法官,变成了五人合议庭。2018年3月,书面通知显示,五人合议庭中的杨心忠又换为马成波。2019年12月6日,最高法正式下达再审裁定书,正式裁定本案再审,该再审审查合议庭的裁定书署名是,陈佳担任审判长,孙祥壮、张代恩、李相波、马成波四名法官担任审判员。

而在2020年4月的应诉通知书上,审判长变成了最高法审判监督庭庭长颜茂昆,其余审判员不变,组成5人合议庭。其中,孙祥壮为承办人,马赫宁为法官助理。这也是本月18日和20日最高法院本案再审合议庭的成员组成。查阅公开资料可知,本案承办人孙祥壮系江苏江都人,法学博士,曾任职江苏高院,2007年11月调最高法院审监庭任职。

总结一下,民事再审程序,分为再审审查程序和再审程序,前者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后者负责再审本身(一般是直接再审、提审或者指定再审三种方式,本案原生效裁判本身就是最高法院作出,所以就是最高法院直接再审)。本案中有两个引人注目的特点,一是再审审查程序合议庭成员名单先后变动了四次,二是再审审查合议庭和再审合议庭的合议庭有四名法官重复,即除审判长颜茂昆外,孙祥壮、张代恩、李相波、马成波四名法官既参加了再审审查合议庭,也直接参加了再审合议庭。

马成波、张代恩、颜茂昆、孙祥壮、李相波 (从左至右)

一位民诉法学教授告诉笔者,司法实践中,因调岗、工作周期以及身体等原因,合议庭成员偶尔发生变动倒是不罕见,但像本案这样,仅仅两年多时间内,一个再审审查合议庭就先后变动了四次,确实不多见。另外,如前所述,本案有4名法官先后参加了再审审查合议庭和再审合议庭,但民诉法及最高法司法解释均规定,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的其他程序的审判。尽管有观点认为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将再审审查程序和再审裁判程序视为同一个再审程序,但总归难以解惑,让人担心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遴选标准是否公正,担心已经在再审审查程序里对该案做出过判断的法官,在后面的再审程序里是否会产生先入为主的刻板成见。

对北京二环黄金地这种标的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案件,最高法院应当对这两点作出公开说明比较稳妥,以尽量避免公众对将来裁判后果的质疑——这位学者最后如是说。

据悉,庄胜公司已于4月30日书面向最高法院提交了回避申请书,提出了对现任再审合议庭5名法官的回避。

当庭异议和最后陈述

当庭异议和最后陈述

在18日的庭前会议证人作证环节,发生了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细节。

信达方申请证人出庭,试图说明信达公司转让股份给中信国安之前和庄胜公司进行过会谈的三份会议纪要的真实性。继而,审判长颜茂昆提问证人是否记得会议的具体时间,是否与纪要显示时间一致。此时,承办法官孙祥壮拿起会议纪要,示意法官助理递交证人辨认。随后,庄胜公司第一代理人王涌律师举手反对,“依据民诉法的规定,审判员不应当将会议纪要当庭交证人辨认,这是对证人作证能力的歧视!”孙祥壮随即示意法官助理将会议纪要收回,代理人的当庭异议显然起到了作用。

“具体的时间记不太清了”“具体的人也不是特别清楚”“不是当场签的字”,这是各方向证人发问后得到的回答。

20日庭审中,审判长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还有证人需要出庭时,王涌律师继续提出对此前证人作证环节的程序质疑,提出证人没有当庭宣誓,违反了最高法院规定的关于证人作证的程序要求,应属无效证言。

这次,合议庭未就代理人提出的异议当庭作出回应。值得一提的是,两次提出异议的庄胜代理人王涌,另外一个身份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知名民商法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标语

经过法庭质证、辩论等环节后,审判长颜茂昆给予各方每人三分钟的最后陈述时间。庄胜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建和表示了对终审判决不执行的愤懑。此时,审判长颜茂昆打断其发言说,“周先生,一个是时间问题,你已经超过三分钟了。一个是希望你表达案件观点,不要评论最高法院,懂吗?因为你刚才的最后陈述已经严重影响了最高法院的权威!

周建和在随后的陈述中表示,最高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在长达近1000天的时间里竟然没有得到执行,成为一纸空文,这才影响了它的权威!但他仍表示相信中国的法律和最高法院,“一定会让人民群众——包括我这样的外商投资企业,都能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周伸手指向法庭外面,他指的是最高法院审判大楼前电子屏幕上,最高领导人那句众所周知的著名题词。

从一审败诉、二审胜诉到再审,这句话是他维权七年的救命稻草。

五个法官的27个发问

五个法官的27个发问

本案庭审另外一个引入瞩目的现象是,不像一般民事案件基本都是两造互相质证和辩论,法官居中裁判很少发言。本案法官依职权主动发问频频,据庭审直播显示,5位合议庭成员共计提出了大大小小27个问题,颜茂昆、马成波、张代恩三名法官提问最多,均为7个。其中,单独问庄胜公司的占11个,单独问信达的5个,同时问双方的11个。

有关股权转让、增资入股的问题最受合议庭关注,占据7个之多,包括“信达投资为什么要转让信达置业股权”、“ 既然信达认为庄胜公司享有20%的股权,为什么转让100%的股权”等问题。

张代恩法官的发问集中于庄胜公司的“老合作伙伴”中冶置业和“不信任”的中信国安,包括“庄胜为什么认为和中冶合作更好”、“中信国安和信达投资的不同和差距是什么”等问题,而非庭前会议明确的焦点问题。

在该案的庭前会议及再审过程中,合议庭反复强调的是调解结案,审判长颜茂昆也表达了希望各方本着诚信、公正、合理、适度、现实的原则,珍惜调解机会,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而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庄胜已对外公布调解方案,表明愿意补偿对方合法、有据的成本,甚至可以减免违约金。而信达方的调解方案,始终未见公开披露。

该案二审判决作出后,央视曾评论称,最高法院的权威比双方争议的这块黄金地更珍贵。今天下午两点半的调解,将考验双方的诚意,也将考验主持调解的五位法官的功力,更将考验最高法院的权威与司法公信力。

标杆性案件的基础来自标杆性的程序正义,前述学者如是说。

据最新消息,最高法院合议庭将今天的调解地点从第二法庭改为最高法院图书馆,希望籍此营造更好的调解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