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防范化解我市养老基金安全风险,有效遏制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待遇行为,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风险防控工作数字化转型,全面落实待遇领取资格手机APP远程自助认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在我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20年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逾期未认证人员,从2020年12月起暂停养老金发放,待资格认证通过后恢复并补发养老金。

三、认证方式

1.手机认证:领取待遇人员通过手机浏览器下载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甘肃省人社生物识别认证系统” 手机APP(建议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下载,用微信扫描后点击右上角三个点标志选择浏览器打开后下载),下载后选择参保人,输入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按照提示进行自主认证。认证过程如遇问题可及时通过电话0932-8866201与市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科联系解决。

2.现场认证:本市居住退休人员,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休证原件,到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认证服务窗口进行认证。

3.上门认证:退休人员因年事高或长期生病无法通过手机APP认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安排工作人员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认证。

四、其他说明

1.退休人员居住国外的,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证明。

2.退休人员死亡或判刑收监后,其亲属应于7日内报告原退休单位,由单位报市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科,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领取待遇人员要确保认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本人或他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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