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至27日,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石某德等10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骗取贷款一案。
安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石某德以其经营的甘肃德信隆商贸有限公司为据点,长期违法高利放贷,在索要高利贷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石某德、何某为纠集者,石某杨、于某军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他们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威胁、恐吓、缠闹、驻守滋扰、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暴力或软暴力方式逞强耍横,欺压百姓,严重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及经营活动,扰乱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及财产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法庭围绕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展开庭审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连续三日的庭审,充分显示了安定区法院发挥司法职能、维护社会稳定、重拳“扫黑除恶”的决心。安定区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加快涉恶案件办案进度,全面完成“六清”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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