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动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有效遏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对辖区移动测速设备进行公告:

移动测速

苏湾辖区

331省道72公里700米至89公里700米 限速60KM/H

G312国道446公里700米至463公里700米 限速60KM/H

夏阁辖区

G329线735公里至G329线737公里 街道限速40KM/H

槐林辖区

S601省道90公里至111公里 限速60KM/H

S450省道0公里至12公里700米 限速60KM/H

烔炀、黄麓辖区

烔长路0公里至3公里700米 限速60KM/H

S601 48公里700米至61公里100米(滨湖大道) 限速60KM/H

S105 22公里600米至46公里700米 限速大车60KM/H 小车70KM/H

巢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9月2日

来源:巢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