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立功等级有三个,分别是一等功、二等功和三等功。根据《纪律条令》的规定,各个立功等级的评定标准是: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条令规定得非常清楚,立一等功的条件是“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根本没有涉及立功人员究竟是牺牲还是健在的问题。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等功都是给烈士的”,“立一等功的没有几个活着的”这样的论调广为流传,还被许多人奉如圭臬、深信不疑。一看到有健在人员立一等功的报道,马上就是一片惊叹:“活着的一等功!”说得不好听一点,这种论调属于不明就里,盲目煽情。

不错,能够荣立一等功,肯定是完成了急难险重的任务,其中少不了面临生与死的考验,多数具有极大的危险性。但是,谁规定的就一定要牺牲或是大概率牺牲?我们的指战员去战斗,是为了消灭敌人,而不是和敌人同归于尽。毛主席在《论持久战》中说:战争的目的不是别的,就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在《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中说:一切军事行动的指导原则,都根据于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尽可能的保存自己的力量,消灭敌人的力量。毛主席的教导非常明确:以尽可能以少的牺牲夺取最大的胜利。

下面,我们就用实实在在的数据来证明,荣立一等功的人员,到底是牺牲的占多数,还是健在的占多数。1979年初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了自抗美援朝战争结束之后规模最大的作战行动,即对越自卫还击、保卫边疆作战,这也是距离我们最近的一场战争。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参战部队几十万指战员在越南北部的山岳丛林中艰难跋涉,在炮火硝烟里浴血奋战,取得了重大胜利,涌现出了大批英雄模范个人和功臣个人。

战后,军委于9月17日发布命令,授予91名个人荣誉称号,其中烈士39人,占42.86%,健在者52人,占57.14%。战功最大的55军于4月16日发布通令,给歼灭越军最多的163师48名个人记一等功,其中烈士15人,占31.25%,健在者33人,占68.75%。163师也在同一日发布通令,给395人记一等功,其中烈士161人,占40.76%,健在者234人,占59.24%。西线歼敌最多的13军,共有100人荣立一等功,其中烈士37人,占37%,健在者63人,占63%。

总政治部于1979年3月23日发出《关于做好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奖励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个人,分别授予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章一枚,颁发立功受奖证书、奖章证书和喜报。对大军区、军兵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个人,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奖章一枚;对军委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个人,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奖章一枚,均颁发立功受奖证书、奖章证书和喜报。

记住,获得高等级荣誉的必要条件是功绩卓著、贡献重大,而不是为国捐躯!只是由贡献决定,而不是和牺牲挂钩!既然枪林弹雨的战争时期,立一等功者都是都是健在者占多数,又遑论和平年代?有不同意见的,你也拿几个师以上部队的统计数据出来看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