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从7月1日起,咱们的《法哥来啦》以情景剧的方式,推出我们《民法典》来了系列节目,来为大家解读《民法典》里的条款……

《法哥来啦》

主办:武汉市司法局 武汉市普法办

承办:武汉广播电视台科技生活频道
情景普法剧《法哥来啦》以来自现实中的真实案例故事,采用演绎情景剧的方式,利用卡通形象“法哥”深入浅出地提出事例中的法律盲点,进而给出清晰的法律解释。

9月8日(周二)晚上八点至八点半,

武汉广播电视台科技生活频道

《生活全报道》栏目《法哥来啦》专栏将播出

“《法哥来啦》之

我们《民法典》来了:

““意向书”具备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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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买房时,很多地产商由于各种原因,往往会让顾客先签订一份认购意向书,这份意向书并不是合同,内容也往往不是很具体,但是,这种意向书其实在法律上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预约合同!什么意思呢?今天的《法哥来啦》之“我们《民法典》来了”就和您来聊一聊。

老钟是个白手起家的小商人,虽没什么经商天分,但凭着“实在”这两个字,生意倒也红火。随着这些年攒下了些积蓄,便打量着要盘一家更大的店铺。经过精挑细选看中了位于百步亭一处新开发的楼盘。

但是经理告诉老钟,楼盘现在还没有正式开售,不过,他可以先跟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商铺认购意向书》,先把意向金交上。

当天下午,老钟就与地产公司签订了《商铺认购意向书》,约定老钟向地产公司支付购房意向金2000元,之后取得商铺优先购买权,该公司负责在商铺正式认购时优先通知老钟前来选购。

满心欢喜的老钟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的可以买到低价商铺了。可万万没有想到,该公司在销售商铺时,根本没有通知老钟前来认购,而当老钟听说这件事前去交涉时,却被告知商铺价格飞涨,该公司对原约定价格不认可,并称商铺已经销售一空,无法履行合同。

地产公司只退还2000元意向金。这段时间房价飞涨,为了等预售而错过了合适的商铺,这下老钟只能买一个比原来店面还小的铺面了。怀着满腔怒火,老钟找到了律师。

律师告诉老钟,《商铺认购意向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预约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依法履行意向书的约定。这家地产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老钟丧失了优先认购涉案商铺的机会,使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房产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哥有话说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案中《商铺认购意向书》所指向的商铺存在现实履行的基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预约合同。老钟可以要求地产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鸣谢

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

湖北酬信律师事务所

吴学江 饰演 老钟

郭纪轩 饰演 房产公司经理

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 高枫律师 出演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