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从网上发现多封实名举报材料,材料实名反映平顶山市公安局叶子杰以公安干警身份,侵占平顶山市润凯商贸有限公司货款979288.88并制造虚假诉讼,导致润凯商贸有限公司遭受巨额损失一事。以下为反映材料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叫潘景林,男,48岁,河南省荥阳人,现居地平顶山市石龙区。现我实名举报平顶山市公安局叶子杰以公安干警身份,侵占平顶山市润凯商贸有限公司货款979288.88并制造虚假诉讼。

2014年经朋友介绍我来到平顶山市拓展市场,创办了平顶山市润凯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向平煤集团供应煤矿机电设备等业务。2014年—2016年我任职平顶山市润凯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向平煤集团供应处供应了钻机配件等机电设备一批。共计材料款壹佰贰拾多万元,但因平煤供应处资金紧张这批款一直没有结转给我。

2016年4月份我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叶子杰。叶子杰自称自己是是平顶山市公安局干警,并表示自己可以以市公安局干警的特殊身份,来帮忙要回平煤集团供应处所欠款项。在交谈的过程中他多次强调自身家庭在矿上拥有很好的关系背景,但是他主动提出"忙不是白帮的",当面提出事成之后要百分之十的好处费。为了能够快速要回欠款,走投无路的我只好答应他的要求。

在2016年10月份前后经叶子杰和大庄矿财务负责人程世奎出面协调达成磨账协议两份,共计金额979288.88。由平顶山煤业(集团)大庄矿劳动服务公司支付平顶山市润凯商贸有限公司货款。叶子杰本人携带公司印章及相关手续到大庄矿,支取了平顶山市润凯商贸有限公司货款979288.88。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玖仟贰佰捌拾捌元捌角捌分整后占为己有。该笔款先后由大庄矿劳动服务公司分两次于2016年11月3日转给平顶山市荣宇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蒋宏坤)420631.08元;2016年11月30日转给×××(附内部结转凭证)现金558657.80。

2016年6月份叶子杰以急着还某一领导的钱为由,让我借给他30万元钱,说用不了几天就给我,当时我自己的钱也不够,但是想到还要托他办事,只好又找朋友借了20万元,凑了29万元现金借给了叶子杰,之后叶子杰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分多次还了26万元借款,还款同时又以还信用卡贷款为由,让我把钱又给他转过去,过几天又通过银行转账给我转回来,直到2017年3月份又拿3万元现金给我,总计还清了29万元的借款。

当时我把叶子杰写的借条给了叶子杰,叶子杰当时就把它撕了。我想着这事就过去了,可谁知我却早已掉到了他设计好的陷阱之中。

过了几天之后,叶子杰居然又找到我要这个钱,说是通过银行转账的钱都是借给我的钱,让我还他,不给钱就到法院找人起诉,我当时直接就蒙了,这分明就是"颠倒黑白"。在2018年我突然接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传票,叶子杰以银行转账为借款理由把平顶山市景林工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我及妻子张继红告了,新华法院在开庭后判我输了,我上诉到中院,中院发回重审,在开庭重审那天叶子杰及律师都没有到庭法官按自动撤诉处理。此事至今还是纠缠不清。

后来叶子杰又开着警车带着社会闲散人员徐继森,到公司对我进行各种威逼,还违规查看每个房间,叶子杰的行为对我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叶子杰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身的身份,强取豪夺我司的合法财产,并且设计陷阱,制造虚假诉讼骗取我的合法财产。已经严重涉嫌违法犯罪,我恳请相关部门立即介入此事,依法办理,肃清内部蛀虫,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治的权威。还我们公司一个公道。

平顶山市润凯商贸有限公司

潘景林

2020年9月7日

看完该材料后,如果材料属实,叶子杰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身的身份,强取豪夺平顶山市润凯商贸有限公司的合法财产,并且设计陷阱,制造虚假诉讼。这种种劣行,简直就是罄竹难书呀!知法犯法,利用手中权力参与经济纠纷,设计陷阱,制造虚假诉讼这已经严重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会持续关注此事并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有关部门。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落实该情况,从重从严处理该事件,尽快还事情一个真相,还平顶山市润凯商贸有限公司一个公道!

《来源-南方政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