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行看来,做建筑工程行业的,业务多、利润高,这是很多人都是比较羡慕的,但是他们不了解真正建筑工程行业,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很多无票支出是无法获得发票的(这个做建筑工程行业的都了解的),那么这就会造成利润和实际的成本支出是不成比例的,导致企业的利润虚高。这样就会导致一个问题:由于无法获得发票,导致企业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的个税等。那么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来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呢?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在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优惠政策,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入住上海、山东、福建等地都有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低至1.5%,节税力度高达80%,建筑施工工程企业可以选择办理个人独资企业。

举个例子

假如一家A建筑公司,开票1000万,利润总额为400万。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400×25%=100万,以业务分流的方式,在园区办理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则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按照个人独资企业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税即可。

个人独资企业所需缴纳的总税收为

增值税=100÷(1+3%)×3%≈2.91万

附加税=2.91×12%≈0.35万

个税=100÷(1+3%)×10%×10%-1500≈0.89万

总税收为=2.91+0.35+0.89=4.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