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请示的特点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请求指示, 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上行文书。 其应用范围非常广泛, 当下级机关遇到涉及方针、 政策等方面的问题, 或在工作中遇到具体困 难而本单位无权、 无力、 无法解决, 需要上级机关给予审核批准或解答、 裁决时都可以 使用 “请示行文。 请示写预事前, 不可 “先斩后奏。
请示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 行文范围广泛, 各机关对自己无权或无法处理的问题均可制发请示公文, 向上 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
(2) 请示要求上级机关予以回复, 具有强制回复的性质, 接受请示的机关应对请示 事项表明是否批准的意见或予以明确的指示。
(3) 请示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无力或确实难以处理的问题与事项,不能超出职权范围。 请示不属于本机关应当处理的事情, 也不应请示自己经过努力能够 解决也有条件解决的问题。
(4) 请示必须在办事之前, 先干后请示、 边干边请示都是违反办事原则的。
(5) 请示必须坚持 “一文一事, 不能在一份公文中同时请示两件以上的事情。 这 主要是为了便于上级处理, 避免产生混淆或延误。
二、 请示的写作格式
请示包括标题、 主送机关、 正文和落款署名, 结构完整规范。
(1) 标题: 一般要写明 “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发文机关有时可以省略。 注意不 能把 “请示 写成 “报告 或 “请示报告, 请示是要求上级一定回复的, 而报告则不 必。 另外, 在事件中也不要重复出现 “申请、 “请求之类的词语。
(2) 正文: 请示的正文都要包括请示缘由、 请示事项和结束语三部分。 淤请示缘由: 请示的缘由是请示事项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据。 要先把缘由讲清楚, 然 后再写请示的事项和要求, 这样才能顺理成章。 缘由很重要, 关系到事项是否成立, 是 否可行, 当然也关系到上级机关审批请示的态度。
因此, 缘由常常必须十分完备, 依据、 情况、 意义、 作用等都要写清楚。 请示事项: 包括办法﹑措施﹑主张﹑看法等。 请示的事项, 要符合法规, 符合实 际, 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因此要写得具体﹑明白。 如果请示的事项内容比较复杂,要分清主次, 一条一条地写出来, 条理要清楚, 重点要突出。
于
请示事项应避免不明确﹑不具体的情况或把原有﹑事项混在一起的情况。 请示缘由 应自成段落, 请示事项如涉及几个方面, 应分点列出。 否则, 不得要领, 便不知要求解 决什么问题。 盂结束语: 请示的结束语有 “可否, 请批示、 “请审批、 “当然, 请指示、 “以上 请示, 妥否, 请批复﹑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 请批复等。 结语是请示必不可少的一 项内容, 不能遗漏, 更不能含糊其辞。
三﹑请示的撰写要求
1.观点明确
申请的理由与事项应清楚具体。 首先应写明提出请示的充分理由, 在说明必要性的 同时, 还要陈述解决申请事项所具备的有利条件及现实的可能性, 为上级机关批准提供有说服力的事实与根据。 然后在阐述请示事项时, 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提出解决 和办理的意见, 供批复时参考, 最后在结尾处应明确具体要求。 全文应层次清楚, 条理 分明。
2.一文一事
一份请示只能写一件事, 这是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所规定的, 也是实际 工作的需要。 如果一文多事, 可能导致受文机关无法批复。
3 单头请示
请示只能主送一个上级领导机关或主管部门。 如果需要, 可以抄送有关机关。
4. 不能越级请示
在这一点上, 请示与其他行政公文是一样的。 如果因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必须越级 请示时, 要同时抄送越过的直接上级机关。 除个别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 请示一般不 直接送领导个人。
5 不抄送下级 请示是上行公文, 行文时不得同时抄送下级, 以免造成工作混乱, 更不能要求下级 机关执行上级机关未批准和批复的事项。
6文字表述应简明﹑得体 请示是一种上行公文, 表达以清晰﹑简洁为上, 不需要过多的感情渲染和文辞修饰。 同时因为是请求上级办事, 所以语气要谦虚、 委婉, 但又要实事求是。 可以用一些商量 口吻的词语, 如 “你、 “打算、 “建议等, 不可用要挟性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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