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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理学家划分的“北欧”区域,包括瑞典、挪威、芬兰、丹麦和冰岛五个国家。中国人记述这些国家山川城郭和国情民俗的行记,始于清朝晚期。在此期间,芬兰仍处于俄国的占领之下,冰岛亦尚未独立建国。由于晚清时期中国人的北欧行旅,从一开始,就是由官方委派出行,后来也大多如此,而且这些官家人物都带有明确的政治目的,即考察各国的风土人情、制度和产业,以便更好地与之交往或是效仿学习,因此,其旅行目的地基本上是以国家为单位。尽管在这当中有些人也曾途经芬兰部分地区,实际上却主要涉及现在的瑞典、挪威和丹麦三国。

首次北欧之行的时代背景

同治五年正月初六(1866 年 2 月 20 日),为直接考察欧洲的情况,清廷接受海关总税务 司英国人赫德(Sir Robert Hart,字乐彬)的建议,决定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主持,派遣前襄陵知县斌椿(字友松)携其子笔帖式广英(字叔含),随同回欧洲度假的赫德,亲赴 法、英、德、俄等欧洲九国考察,这也是中国人第一次专门为考察西洋情况而出国远行。斌椿的随行人员,还有同文馆之英文馆学生德明(字在初,又称张德明,后改名张德彝)、凤仪(字夔九)和法文馆学生彦慧(字智轩),一行总计五人。选用斌椿的原因,主要是当时他已受赫德延聘在海关衙署办理文案有两年上下,其子广英亦一并受聘襄办,与洋人打交道有一定经验,而且赫德对他也比较了解。

奕所说西洋人“于各省一切情形日臻熟悉”而中国对外国情形尚且“未能周知”的情况,以北欧国家瑞典为例,就可以看到非常鲜明的对比。仅以根据实际观察写成的有关中国 的著述而言,早在1667年(清康熙六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瑞典雇员尼尔斯·马茨松·彻平(Nils Matsson Kiping),就用瑞典语出版了他在中国澳门和厦门等地的游记;至 1757 年(清乾隆二十二年),瑞典植物学家彼得·奥斯贝克(Pehr Osbeck)又出版了他在中国的考察记录《中国和东印度群岛旅行记》(A Voyag to China and the East Indies)。瑞典首任驻 华总领事龙思泰(Anders Ljungstedt),在鸦片战争之前的 1832 至 1836 年间(清道光十二年 至道光十六年)陆续增订出版的《早期澳门史——在华葡萄牙居留地简史、在华罗马天主教 会及其布道团简史、广州概况》(An Historical Sketch of the Portuguese Settlements in China; and of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 and Mission in China)一书,不仅主要利用西文史料对澳门早期历史做了深入的研究,同时还对整个中国的社会制度、思想文化以及商贸状况等都有比 较具体的论述3。1854年(清咸丰四年),瑞典来华传教士韩山文(Theodore Hamberg,汉文姓名或书作“韩山明”)还根据洪仁玕的亲口讲述,写出了《太平天国起义记》(The Visions of Hung-Siu-Tshuen and Origin of the Kwang-Si Insurrection,书名或直译作《洪秀全之异梦及广西乱事之始原》)一书,至今仍然是研究太平天国历史的重要文献。相比之下,中国对瑞典的认识,除了编述海外资料写成的《海国图志》和《瀛寰志略》之外,出自中国人自己亲身见闻的记述,只有嘉庆年间(1796—1820 年)广东嘉应(今梅州)人杨炳 南在《海录》中写下的几句话,总共不过寥寥六十馀字,内容还不够准确。杨氏自言系闻自 一位到过西洋从事海外贸易的同乡。

事实上,从事这样的考察,不仅是在中国国内“办理交涉事件”的需要,同时也是清王朝向西洋各国派驻外交使臣所必需的前期准备工作;更准确地说,或许为派遣驻外使节来探路试水,才是奕如此大费周章的主要动机。当时在北京担任同文馆总教习的美国传教士丁韪良(W. A. P. Martin),谓斌椿堪称“某种外交侦察员”,所说最能得其要领。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是在此前一年的年底也就是同治四年(1865 年)十二月间向朝廷奏上派员出国考察的请求,而赫德自言他在 1861 年到达北京之后,即曾向总理衙门力陈“几乎没有任何一点能再比在每个条约国家的王廷建立常驻使节的需要,更为强调、更为频繁地了” ,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上此事之前三个月的同治四年九月十八日(1865 年 11 月 6 日),赫德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呈递有一篇《局外旁观论》,其中就谈到“派委大臣驻扎外国,于中国大有益处”,盖“在京所住之大臣,若请办有理之事,中国自应照办;若请办无理之事, 中国若无大臣驻其本国,难以不照办”,此乃“外国日后必请之事”,故“愈早办则愈好”。随后赫德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议派人随他出洋考察的时候,便是将这次游历,看作为清朝 “在每个条约国家的王廷建立常驻使节”预做准备的一项先行步骤。

西方学者述及清末遣使出洋一事,往往简单采信赫德上述说法,单纯归功于彼。其实,清廷考虑委派使节出洋,其决定性因素并不在于赫德是否提出这样的建议。盖自道光二十四年法国向清廷提出委派大臣驻外的愿望之后,西洋各国使节不断要求清朝互派使臣,前往其国,都遭到严辞拒绝。咸丰八年(1858 年)五月签订的《天津条约》,至同治七年(1868 年)五月,将满十年。当时清朝与英国约定,条约有效期以十年为限,期满前六个月“先行 知照酌改”,其他各国,由于有利益均沾之约,估计会同时提出修改条约的要求。奕考虑到同治六年十二月间“即是先期六个月,届时英国必有照会前来,恳请更议”,“以求大遂所欲”,而其他各国“自亦必一律办理”,于是未雨绸缪,在同治六年五月至九月间,上奏朝廷, 呈请预做应付的准备,其中亟需应对的一件事项,就是外派使节这一棘手问题。

作为主管洋务的官员,奕本人自然会更早有所准备,做到心中有数,所以他才会在派遣斌椿等人出游的奏折里谈到“臣等久拟奏请派员前往各国”这样的话。后来同治六年十月 (1867 年)奏请正式委派使臣出洋时,他又清楚讲道:“近来中国之虚实,外国无不洞悉, 外国之情伪,中国一概茫然。其中隔阂之由,总因彼有使来,我无使往,以致遇有该使崛强任性、不合情理之事,仅能正言折服,而不能向其本国一加诘责,默为转移,此臣等耿耿于心,而无时稍释者也。” 稍后,至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正式出使欧美之前,更清楚讲述说:“本大臣早欲请派中国官员前往各国,惟未经历练,恐于外国风土人情不甚相习。” 与奕一同署理总理衙门事务的军机大臣文祥,同样力主遣使出洋,总理衙门章京方濬师在起草蒲安臣一行出行的章程时,也对他讲道:“公于出使事宜,蓄志久矣。”因此,同治五年这次安排斌椿等人西行,就应该是为此而做的一种准备和试探,而奕先搬出赫德、威妥玛等人的建议做话头,不过是担心阻力太大,为保全自己官位,姑且借水行舟而已。须知就在前此一年的同治四年,恭亲王方以违忤慈禧太后旨意而被撤去议政王号,慈禧且以奕 “植党擅政,渐不能堪”而欲重治其罪,为此险遭不测,因而他不能不分外小心。

在清廷决定派遣斌椿诸人出洋十三天之后的同治五年正月十九日(1866 年 3 月 5 日), 奕向同治皇帝呈上赫德派遣驻外使节的建议。有意思的是,这一天正是斌椿等人原定离京 启程的日子(实际上因大沽口结冰,轮船不能入港,推迟一日动身)。奕先奏请派人随赫德出国考察,再在他们正式启动行程之后才转呈赫德设置驻外使节的建议,应是担心同治 皇帝一旦反对外派使节,会连同派员出国考察一并加以否决。同治五年这一年,对于洋务派官员来说,在不止一个方面,都是具有关键意义的一年。李鸿章正是在这一年冬天,“购办 泰西机器,仿其制度,创局制造枪炮”,亦即正式运作设在上海的所谓“江南制造总局”;与此同时,奕又奏请在天津设局制造军火,而当时愚顽守旧势力在朝野上下都具有强大声势。譬如,斌椿一行在当年十月初七(1866 年 11 月 13 日)由欧洲回到京城,十月二十 一日(1866 年 11 月 27 日)浙江巡抚马新贻便上奏同治皇帝说,赫德等人“所请派官往驻彼国”,乃是“与我使臣以秉政之虚名,即藉口要挟,以求秉中国之大政。因之随其爱憎, 更易百官,颠倒庶务,以重离我百姓之心,时虽中外大臣忠义豪杰,亦将拱手而莫可如何” 。朝廷封疆大吏竟然如此胡言乱语,不着边际,尤可见大清王朝与世界隔阂之深与派员出使之难,奕不能不慎之又慎。

与此同时,英国驻华参赞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e)也通过奕向清廷恳切陈请,谓“派委代国大臣驻扎各国京都”,此乃“中华全取其益者”,因“现际天下大乱之时,须行尤甚。盖泰西诸国,素以相派大臣为尽往来之礼,亦同礼者联为局中,不同礼者视为局外” 。一个月后,任由慈禧太后垂帘施政的同治皇帝,就在上谕中针对赫德和威妥玛的建议明确表态说:“至所论外交各情,如中国遣使分驻各国,亦系应办之事。”圣上旨意一旦确定, 奕安排斌椿等人出国考察的意义,也就更加清楚地凸现出来,此即清人俞樾所说清廷“出使之权舆”。民国时陈恭禄撰著《中国近代史》,虽然对斌椿此行的成效,颇有微词,但在论述清朝派遣驻外使臣一事时也特别指出,在这之前,还有两件与其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 其中之一,便是“派斌椿等游历”。考虑到德明后来出任驻英国和意大利等国公使的事实,尤其容易理解由中国人自己来直接体察西方世界所取得的认识,对减除“隔膜”以顺利适应驻外生活,应当具有很大帮助。

斌椿等人的行记及其价值

斌椿等人这次西行,留下两份涉及北欧的旅行记录:一份是斌椿本人撰写的《乘查笔记》 (案原刻本作者题名如此,惟今通行之《走向世界丛书》本,编者妄改书名为《乘槎笔记》, 无学妄为,荒唐殊甚),另一份是德明亦即张德彝撰写的《航海述奇》。此外,斌椿还在游历欧洲期间撰写的诗篇,也汇编为《海国胜游草》一书,大致是在同治八年前后,与《乘查笔记》一同刊行于世。这种所谓纪行之诗,亦不妨看作一种特殊形式的行记,其中也涉及在北欧的见闻。

他们这些人在北欧的足迹,行经今丹麦、瑞典、芬兰三个国家(挪威当时是与瑞典同属 于一个联邦国家,所以斌椿等人没有专程去往今挪威地区)。他们在清同治五年五月二十二日(1866 年 7 月 4 日)寅正时分(凌晨 4 时许),在阔二三(Korsr,今汉译作“科瑟”)进 入丹麦境内之后,乘火车抵都城盆海根(或书作“阿奔黑根”、“呵本黑根”,Kbenhavn, 今汉译作“哥本哈根”),二十四日乘船至瑞典马木海口(Malmo,今汉译作“马尔默”),随即改换火车朝东北方向行进,至云居平(或书作“云菊坪”,Jnkping,今汉译作“延雪平”) 湖滨大楼住宿,翌日复乘火车至国都司铎火木(或书作“斯大克阿喇扪”,Stockholm,今汉译作“斯德哥尔摩”),此后直到二十九日,连续六天时间,一直在瑞典都城内外观光考察。六月初一(1866 年 7 月 12 日),后半夜丑正时分(凌晨 2 时许)乘船离开瑞典,第二天申时(15 时至 17 时之间)东行至“故芬兰国之外郡”爱白鸥(或书作“阿剖”,Ahvenanmmaa, 今汉译作“阿赫韦南马”)。当日丑正时分,上船继续东行,初三日申初时分(15 时馀),至芬兰京都“汉兴佛”(或书作“亨沁佛耳思”,Helsinki,今汉译作“赫尔辛基”),稍事停留 后,斌椿等人便在第二天六月初四(1866 年 7 月 15 日)的早晨,乘船入芬兰湾,东抵“威 伯格海口”(或书作“威不尔克”,Vyborg,今汉译作“维堡”),离开北欧区域,进入今俄罗 斯国境。

斌椿一行在北欧地区旅行的时间,前后总共历时 11 天,行程相当短促。其实不仅是北欧,除掉往返路途上耗去的旅程,他们在整个欧洲停留的时间,加在一起还不到四个月,大有走马观花的意味。近人陈恭禄对他们在欧洲的活动和收获颇为不满,乃纵笔贬斥说:

(斌椿等)及抵欧洲,各国以为中国未派使臣,待之颇厚,而斌椿年老力衰,懒于动作,身在国外,所处之环境迥异于中国之社会,其所见闻多为轮船火车及汽力之生活、 高大雄伟之建筑,而无安绥俭朴之适意,其尤感受不安者,不通外国语言、不明其思想制度,宴会之时,目视男女共席,相交言语,而以中国固有之道德论之,则乱男女之大伦,而为夷狄之陋俗,自无深切同情了解之可能性,其原定计划先往欧洲,后游美国, 乃至欧洲不愿游美,乘轮而回,自无良好之印象。其所著之笔记,偏重于海程宴会,固无影响于国内。

真正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并认真阅读斌椿等人的行记,就不难看到,这种煞有介事的说法存在很大问题,溯其渊源,则很可能是陈氏盲目袭用了清同治时人方濬师以及清末人康有为和美国学者马士(Hosea Ballou Morse)这样一些人讲述的看法,道听途说,以讹传讹。

《乘查笔记》与《航海述奇》记述的北欧

斌椿的《乘查笔记》和德明的《航海述奇》这两部行记,性质略有差异,其区别在于《乘查笔记》需要进呈御览,这是出发前就已经确定的事情,而德明撰述《航海述奇》则没有这 样的要求,这就决定了前者行文简明扼要,后者则往往会有更多琐细的记载。除了进呈御览 的文体要求之外,斌椿已经年过六旬,按照中国文人对著述的追求,文笔自然更趋凝练,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也会较年轻人有所减弱,这同样会促使其文字要相对简洁一些。由于这次北欧之行,在丹麦和芬兰境内停留的时间都很短暂,多数时间,是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及其附近地区考察,所以,在这两部行记中有关瑞典的内容最为丰富。

在丹麦(斌椿记作“丹麻尔”、德明记作“丹厄”)首都哥本哈根,斌椿首先拜会了丹麦 总理和各国公使。随后在瑞典,也同样拜会了各国使臣。考虑到前述出访的背景,拜会各国公使,与之相互交流,这一点对清廷了解各国互派使节的情况,应当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

德明因为年轻,对观光游玩更感兴趣,所以详细记述了一处音译名为“笛伍梨”的游乐园以及一座被他称作“集奇馆”的博物馆内林林总总的陈列情况,对城市面貌,却以“一路街市楼房,与他国大同小异”而一笔带过,这显然是由于在这之前已经游历了法、英等国许多城市而对欧洲城镇街道景观有些习以为常了。相比之下,斌椿的记述虽然着墨不多,却更能抓住特点。如谓哥本哈根“街衢宽直,楼榭高敞”;称“赴花园,听奏乐,观女戏,驰马跳舞,不逊于他处”;花园中“各处台榭均鲜明,山水清幽,树林阴翳,绿荫深处,各设坐具,歌舞、驰马、鞦韆,诸戏具备,洵足观也”,一派祥和欢乐的气氛,笔下都是赞美之词。这位缟衣长裙、技艺超群的女艺人,给斌椿留下了很强烈的印象,以至他一连写下两首七言律诗,加以赞誉。

在芬兰,斌椿记述赫尔辛基有“大园颇幽胜,时值奏乐,游人甚众。银商富姓者居园侧, 邀至家,楼宇整洁,可望海,天光帆影,远景极佳,并云迤北即北冰海也”,又记述维堡“楼阁参差,颇得形势”,有一园“山水幽深,林石苍古。登楼眺望,极揽胜之乐。楼前花卉秀丽,芍药正开。复至一园,临水筑台榭,伶人奏乐其中,间以山水之音,铿锵可听。泛小舟 游于蒹葭洲岛之间,时至亥刻,日将落,对岸楼阁,夕阳映照,更觉金碧辉煌”。传达给中国人的生活场景,宛若阆苑画境。

斌椿在芬兰境内还写了一首五言古诗,记录这位所谓“富姓”商人的盛情邀请和款待:

有客约登楼,环居地五亩。情谊何殷然!酌我葡萄酒。窗外种白榆,盘中堆雪藕。北望是冰洋,寒气欲入牖。半年为白昼,到此缘非偶。眺望未逾时,村邻集男妇。闻有 中华人,问讯来恐后。谈言重译通,言旋时过丑。明日太史书,客星犯牛斗。

斌椿诸人在瑞典游历时间最久,所见所闻也内容最多。其中比较特殊的观感,如进入瑞典国境后,初至延雪平的时候,当地居民的相貌,就给斌椿留下了美好印象,记云:“妇女来观,有衣貂皮者,姿容娟好。闻此国秀钟女子,诚然。”德明也记述瑞典“男多壮士,膂力方刚;女多美人,铅华一洗”。

斌椿在斯德哥尔摩,蒙“瑞典国主之弟约往水晶宫晤谈,甚谦蔼,赠印像银钱一枚,请 换予所照像并名片”;瑞典国王和王后召见他时,“国主与妃皆立侍,慰劳甚切”,王后且谓 “荷兰新闻纸所载(斌椿)诗句早已捧诵,承中华诗人题咏,敝邑有光矣”,这种亲切态度,更给斌椿留下温馨的记忆。尽管没有正式的使节身份,但欧洲各国的君主,实际上都是按照清朝特使的规格 接待斌椿一行,给予很高礼遇。在瑞典期间,皇太后还邀请他们到斯德哥尔摩北面的卓宁霍姆宫(Drottningholms slott)做客(德明记作“太坤宫” ),斌椿记述拜见太后经过云:

午正,乘轮船西行。海港中碧水湾环,山岛罗列。约四十里,峰回路转,始见琼楼十二,高矗水滨。翠柏苍松,一望无际。登岸,侍臣导登楼,数十级,至宫。太坤(德 勇案:斌椿记云“西国国主之母称太坤”)迎见,云:“中华人从无至此者,今得见华夏大人,同朝甚喜。”又问:“历过西洋各国,景象如何?”予曰:“中华官从无远出重洋 者,况贵国地处极北,使臣非亲到,不知有此胜境。”太坤喜形于色,并令遍观楼舍, 复假宫舆入御园游览,备酒食瓜桃诸果品。北地寒,鲜果绝罕,非大官不办也。

斌椿见状,亦喜不自禁,赋七言绝句一首,记此盛情美景:西池王母住瀛洲,十二珠宫诏许游。怪底红尘飞不到,碧波青嶂护琼楼。主敬宾恭,亲善往还,斌椿一行在北欧以至整个欧洲的行程,几乎无不洋溢着这样的友好气息。

在德明的瑞典行记当中,还提到了一件让中国读者感到更为亲近的事情,这就是卓宁霍姆宫园林里建造的所谓“中国亭”:

忽见中国屋一所,恍如归帆故里,急趋视之。正房三间,东西配房各三间, 屋内槅扇装修,悉如华式。四壁悬挂草书楹帖以及山水、花卉条幅,更有许多中 华器皿,如案上置珊瑚顶戴、鱼皮小刀、蓝瓷酒杯等物。询之,皆运自广东。房名“吉纳”,即瑞言中华也。少坐,食瓜佐饮,为之盘桓者移晷。

清朝官员和普通民众自然会从中领略到瑞典对中国文化的尊重和爱慕,为此感到欣慰。

英国人依赖坚船利炮,强行打开了欧美列强进入近代中国的大门。因此,在中国民众的眼中,西洋诸国当时的形象,更多地是与割地赔款的屈辱紧密连接在一起的。这意味着野蛮的征服,意味着贪婪的掠夺,意味着高高在上的傲慢,所以,才会有更多的人宁愿选择闭关锁国。然而,斌椿在北欧各国乃至整个欧洲,不仅看到秀美的自然景色、富丽堂皇的宫殿、 繁荣的城市和乡村、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而且还受到各国君主、王公大臣以及普通民众热情礼貌的接待和真诚的尊重,斌椿等人通过他们的行记,把这些信息带回中国,将促使中国民众逐渐认识到西方社会发达、文明、真挚、友善的一面,增强与之平等交往的意愿。这一 点,可以说是斌椿所撰行记带给中国的最大价值,而在这当中有很多重要内容便是来自北欧地区。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斌椿对瑞典皇太后讲到的“使臣非亲到,不知有此胜境”这句话,并不是出于礼貌的客套话,而是返回国内后向上呈报皇帝、向下刊布国中的真实感受,即斌 椿友人李善兰所说“既恭录进呈,又刻以行世”,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中国官员初 次旅行北欧所得到的总体印象。除此之外,斌椿等人的北欧行记,还涉及一些科学技术问题,也对中国产生一定影响。比如,斌椿曾感叹延雪平至斯德哥尔摩之间的火车,“其神速大可快意”。比较特别的见识, 是在北欧地区直接体味到了高纬度地区的极昼现象。在瑞典延雪平,“至子刻(0 点前后),途人历历可数,旋见东北旭光透露,天色已明。盖距北极止二十馀度,已至半年为昼之地矣”。在斯德哥尔摩,他们“子刻归寓,天色尚明,行人衣可辨色”。又如在赫尔辛基驶往维堡 的船上,斌椿还记录了他对地球形状的切身体会:

行波罗的海,北面傍山岛,东南望则水天一色,见远船一二,微露樯帆,继而止见 桅尖,计远去百里外矣,足证地球之圆非臆说也。

这种知识,在今天看起来是极为普通的常识,然而在当时,却是中国人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很难理解的一个问题,故直至民国时期,仍然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谓“地学家言,远望来船,先见桅杆,后见船,据此以为地平远弯之征,不知此乃蒙气为之,非地平域也。鸿鹄高飞, 远则不见,岂亦地平蔽之耶?”斌椿此番在海上的实际体验,对中国士大夫逐渐接受这一知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如后来王仁俊在光绪初年撰著《格致古微》,虽然意在阐发所谓“西学皆本中书”,或谓“西法之新奇者,无一不在吾儒包孕中”,但在论述地表为球形这一问题时,还是要引述斌椿上述记载,作为具体的论据。

志刚的《初使泰西记》

如前所述,斌椿《乘查笔记》在同治八年刊行之后,“一时通国传观”,洛阳纸贵,自然会对中国社会走向进一步开放,产生积极影响。不过,这些行记更为直接的作用,是行记中反映的情况,表明西洋各国迫切期望清朝派遣使臣,交涉国事,而且各国都能够很好地礼 遇清朝使臣,中国人也完全可以远涉重洋,出使泰西列国,因而足以促使奕等洋务派官员大大增强外派使节的决心。

得到同治皇帝和实力强臣的认可之后,奕便在左宗棠上奏的次日(1867 年 11 月 21 日),着手操持外派使节的事情。此前奕在九月十五日为“遣使”等事奏上《总理衙门条说六条》时,虽然提出了倾向于“遣使”的看法,但同时也指出“中国出使外国,其难有二:一则远涉重洋,人多畏阻,……一则语言文字尚未通晓,仍须倚恃翻译,未免为难”。左 宗棠没有看破其中奥妙,傻乎乎地上来帮助出主意,以为“海禁大开以来,江浙、福建、广东沿海士商,经历各海国者实不乏人,其中亦有通晓各国文字者,……精为访择,必有可应命者”。实际上奕对此,早已心中有数,所说两点困难,不过是在刻意为他预定的人选 营造进身的台阶而已。因为仅仅是想找一个既通晓西洋语言文字而又不畏远洋险阻能够出使 的人,随同斌椿出游的德明,事实上最终也加入了这一次的使团,岂不正是现成的人选?

左宗棠和绝大多数清朝官僚大概根本没有想到,奕为大清国选中的首位远赴欧美的使臣,竟然是个洋人,这就是即将离任回国的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给他的正式身份,是“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实际上多径称“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从表面上看,选用蒲安臣作为清朝的使节,可以解决奕所说的两个难题,即不存在畏惧远涉重洋的问题和 语言文字的障碍,但究其实质性原因,还是长期以来令清廷困惑不已的中外礼仪问题。

所谓礼仪问题,麻烦的地方不在于中国使臣向欧美各国的君主行什么礼,而是按照国际 交往上的对等原则,中国使臣在外国君主面前行用了什么礼节,对方也就有理由要求他们在北京的使节遵行同样的礼仪。西洋君主并不要求外国使节跪拜,如后来中国使臣“抵英吉利岛国,见其女君,礼节不过进退三鞠躬而已,彼此立谈,无拜跪之文,赞以美词,循旧典也” ,可是,清朝要求外国使节觐见中国皇帝则必须跪拜,这才是中国向国外派遣使节最大的障碍。李鸿章虽然赞同遣使出洋,但也深知礼仪问题之不易处置,他想出的解决办法,是“中国使臣往见外国君主,照行外国之礼,则外国使臣入觐我大皇帝,亦当照行中国之礼”。这种诡谲说辞,直如小儿戏语,洋人根本不会理睬。江苏巡抚李瀚章在考虑使臣在外的礼仪问题时,也曾设想过类似的方案,谓之曰“中国、夷狄各行其礼”,但他自己也感到这是根本行不通的事情,以为“中国设若准遣使往聘,如行夷礼,未免蹈自即于夷之讥;若行华礼, 又嫌以华臣而屈膝于夷之诮”,所说虽然尚颇有隔膜,却可以看出,拜会西洋君主的礼仪, 确实是一件让大清朝廷深感为难的事情。

上一年命斌椿率人出国,只号称游历而不名作使臣,所顾虑之“礼节一层”主要就是这一问题。现在委任美国旧臣作为清朝的特使,同样也是为回避中国臣子对待洋人的礼仪,因为蒲安臣终究与国人具有本质性差异,洋人不好援例行事,故奕上奏云:“臣等公同商酌,用中国人为使,诚不免于为难;用外国人为使,则概不为难。”即使如此,清廷对蒲安臣此行可能引发的对等要求,还是戒心十足,譬如明确告知他不要向各国君主直接呈递国书,以防驻京西洋使节援例要求觐见同治皇帝,难免又要引发跪拜与否的礼仪之争。

蒲安臣、志刚和孙家榖一行人等,从同治六年十二月(1868 年 1 月)出发,到同治九年十月(1870 年 11 月)返回京城,前后历时将近三年,行经美洲和欧洲很多国家,总理各国 事务衙门称其“历聘十有一国,奔走十馀万里”。使团进入北欧的路线,与斌椿一行大致相同,是从今德国汉堡乘火车北行,再渡海至哥本哈根,时为同治八年八月十九日(1870 年 9 月 24 日)。两天后乘船进入瑞典,次日(1870 年 9 月 27 日)换乘火车至斯德哥尔摩, 路线与斌椿等人完全相同,只是地名的音译都另有自己的写法。使团在这里一直停留至九月 六日(10 月 10 日),受到瑞典民众普遍关注,在当地最受欢迎的刊物《新画报》(Ny Illustrerad Tidning)上,还登载过使团成员的画像4。离开斯德哥尔摩之后,他们又乘火 车南行,原路返回丹麦。初七日(10 月 11 日)晚抵达哥本哈根。在此停留直至本月二十一 日(10 月 25 日),始乘船南行,离开北欧,转赴荷兰。这次他们在北欧地区,总共停留了 约一个月,时间远比斌椿等人充裕,而且已经有斌椿留在总理衙门的行记做参考,所以,志刚撰写的行记,也有条件展现出新的面貌。

《初使泰西记》中对北欧地区的记述,篇幅虽然不多,却有很多重要的概括性描述。比如对丹麦的描述为:

丹国多海地牧养,业船。

又曰:

丹国以海口为兵食之源,而海口又以炮台为北门之管。缘大西洋各国由之而入,俄、瑞及日耳曼各国由之而出,而丹则收其进出之税。诸国碍之,欲集重资以买其口而免税, 丹则留为无穷之利,且资捍卫。若求善价而沽之,以希一时之乐,则国非其国矣。

书中对瑞典总体状况的描述有:

瑞典则冈陵起伏,白桦青松,洼地多草墩,俗名塔子头。访其地,至四五月间,道亦翻浆。板屋木垣,大似黑龙江,而其人亦较质朴。盖天度东西纬线相同,而地势生植 亦相近也。再北过脑威(德勇案:即挪威)大山,即近北冰海,夏长昼而冬长夜之地矣。

又云:

瑞都南鄙,新开铁路,凿山通道,为工甚巨。

这些都是斌椿《乘查笔记》当中比较少见的内容。基于中国在西洋人面前,总是被动挨打的现实,在北欧地区的行记当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志刚对当地的兵器和军事情况,给予了特别关注。如记述军事训练情况云:

瑞国有练兵场所。练生力、腾高、距远之法颇多。惟观其刀剑击刺之法,则首冠铁 丝笼,手臂韬重革,以御伤触。对习,则偏身相向,执单器直进,如中国古代剑术焉。

参观瑞典“制造局”后,志刚有如下记述:

造枪子铜筒各种。则以铜页轧出圆片若干,又以铜片入上卯下隼之机,轧成铜筒, 而机下又有托机向上而撞之,成铜筒底外之棱与外通之孔。然后装白药帽,筑火药针铅 顶,以成枪子箭焉。据云此系其国新法。尚有随军机器,以备用竣随处制造之需,则无 铅子竭而枪炮废之患。

在丹麦,对哥本哈根附近海口的设防情况,有如下记述:

乘小轮船冲风而渡,遥望大、小炮台排列于洪涛巨浪中。抵其地,则台高丈许,中甃以石如城闉,外实以土,环若女墙。上有望楼,下抛乱石以护台基。墙上炮眼鳞比, 设大小炮六十七位。其尤大者,重四万五千斤,能受药三百七十馀斤,子重四百斤,全用活车运转。次台,炮五十位。海岸筑营,由营达台,有过海通线信,以便互援。地势、人工,可以抗衡诸国。

对北欧各国的认识,伴随着欧美其他地区一道,逐渐深化,向中国民众传达出一幅越来越清晰的图像。

至于蒲安臣、志刚和孙家榖一行人这次出使西洋,在沟通中国与北欧各国关系方面的作用,则可以从瑞典、丹麦两国的反应中,看到相当积极的成效。在这次蒲安臣等人出使所至各国当中,唯有瑞典、荷兰和丹麦三国在接到中国的国书之后,当即回复国书,交由使臣带往中国,在这当中,就有瑞典和丹麦两个北欧国家,而按照当时西方通行的礼节,对来使所递国书,“非另有情节,鲜有答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译出的瑞典国书为:

国君问中国皇帝好:至高有权之主,今我国欢喜,由所派大臣,交到国书,嘉赏美意,同然有福,使彼 此国家及人民往来联属相好。因致意于皇帝,我国最喜常能日加亲近,同然欢称皇帝所 派重任大臣蒲安臣、志刚、孙家榖之智能。惟望皇帝国运常隆,求天主保护焉。

丹麦所致国书为:

国君与至高至善至权至大之大清国大皇帝问好:甚为欢悦,并谢所派使臣,面递极有友谊之国书,亦望贵皇帝谅丹国国君甚同此意。所极愿者,两国共享升平之福,往来友谊日加。国君甚为喜悦,欲陈于皇帝者,乃所派重任大臣蒲安臣、志刚、孙家榖,伊等足胜代达衷曲之任,得蒙皇帝恩宠。甚愿帝祚长 延,国家兴隆,求天主保护焉。

不仅如此,丹麦还另行委派司格(优礼乌斯斐德力克·司格)作为 “特派钦差大臣”,在志刚等人回国途经上海而尚未返抵京城时,先行来到北京,致国书于同治皇帝曰:“前因大皇帝简派钦差大臣蒲安臣、志刚、孙家榖等,特至本国京都,意甚殷爱,本君主极为喜悦,愿将此喜悦之凭,昭著于大皇帝之前,……以致衷怀钦慕之意。”史称丹麦此举,系“报中国简派使臣蒲安臣、志刚、孙家榖使丹之聘也”。这样的反馈,对清廷决定外派常驻使节,自然会有所促进。

光绪时期的北欧行记

从总体上看,晚清时期的北欧行记,始终同中国与北欧各国的外交关系以及中国的政治变革紧密结合在一起。《清史稿·交聘年表》叙述晚晴时期派遣驻外使节的情况,谓“同治中志刚、孙家榖之出,是为中国遣专使之始;光绪建元郭嵩焘、陈兰彬诸人分使英、美,是 为中国遣驻使之始。其时以使俄者兼德、奥,使英者兼法、义、比,使美者兼日斯巴尼亚、秘鲁,而日本无附近之国,则置特使。甲午以后,增置渐多,迄于宣统,俄、英、法、德、和、比、义、奥、日本皆特置使。……有约之国,惟葡萄牙、瑞典、那威、丹马诸国无驻使,有事则以就近驻使任之”。这也就意味着迄至清末,中国都没有在北欧地区设置常驻使节,因此,即使是在光绪元年(1875 年)正式向西方国家派驻外交使节之后,官方安排的北欧游历或者考察,对中国认识北欧各个国家的情况的价值和意义,仍然和同治年间一样,完全无可替代。事实上,这一时期的北欧行记,依然主要是朝廷官吏公派出访的旅行记录。

在论述光绪时期中国人出行北欧游记的时候,首先需要对光绪二年刊刻的一部《海客日谭》略加辨析。《海客日谭》题署的作者姓名为“华阳王芝”,且自称“蜀人”,应是籍隶 四川。王氏自言书稿初名《渔瀛胪志》,又曾一度改称《海说》。据云作者曾在十八岁时“参戎滇西,小试其经青纬黄之略,未几,去而航海,略舒其说山赋水之才”,乃于同治十年 十月(1871 年 11 月),经缅甸漾贡(今通译作“仰光”)浮海西行,至英国、瑞典、丹麦、 法国、意大利等国游览之后,复经红海、印度洋、马六甲海峡一路,在同治十一年三月,抵达天津大沽口,上岸后转入京城居所。

今所见《海客日谭》的刻本有两种。一种带有“光绪丙子杪冬刻于石城”牌记,因刻书时间与最初刊刻此书的王含在序文中题署的“光绪二年嘉平月中浣”密切吻合,且书中以王含名义开列的所谓“增凡例”亦署作“石城王含光叔氏识”,故应属王氏原刻(沈云龙主编的《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三十二辑影印的就是这个本子)。另一版本内封面题“束都红杏山房藏”,每页书口下端亦镌有“红杏山房”字样,字体稍劣于前本,当为后来翻刻。

王芝书中所述北欧行踪,涉及丹麦、瑞典两国。过去蔡鸿生缕陈清代瑞典国纪事,曾列置其中,且谓书中有关瑞典史事的论述,“表现出一个普通中国人对‘北方战争’后瑞典命运的关切,尤为难能可贵”。然而,通读此书,可知王氏记事,荒唐殊甚,其丹麦、瑞典部分更游离不切实事,并没有给清人认识这两个国家,提供有价值的知识,所谓“海客谈瀛”, 确是“烟涛微茫”。钱钟书曾经就其质实程度指出:“小文人王芝的《海客日谭》,往往无稽失实,行使了英国老话所谓旅行者凭空编造的特权(the traveller’s leave to lie)。”钟叔河后来又列举一些尘世间绝不存在的“天方夜谭”式事例分析说,王芝肆意“信口开河”, 是因为他游历西洋回国后,“急于写书自见,于是不得不仰仗自己那点早慧的文才和想象力。他的‘敢想敢说’,显示出少年人的幼稚和盆地居民的固陋”。当时自中土出行游历泰西诸国者为数甚寡,从山川街市到民俗物产,新奇景象,目不暇接,哪怕再质朴无文,直书其事,便足以耸动世人耳目,何必要胡乱编造瞎话?观王氏书中述及具体见闻往往含混其词而又多大段概述一国情况的写法,知该书应出自无聊文人伪作,编造时大概参考过斌椿、志刚等人的行记以及《瀛寰志略》一类书籍,再辅以得自口岸城市通事买办人等的传闻,东拼西凑,强编硬造,凑合成篇,学人自可一笑置之。

在清廷向英、美等欧美国家派遣常驻使节之后的光绪前期,曾先后有驻法参赞陈季同、 驻德公使李凤苞以及游学英国的吴仰曾,曾到瑞典做过短暂访问,但都没有留下专门的旅行记录。光绪中期以后,有四部有关北欧地区的重要行记传世,分别为洪勋的《游历瑞典那 威闻见录》、佚名著《瑞典国记略》、康有为的《瑞典游记》和戴洪慈著《出使九国日记》。

《游历瑞典那威闻见录》是洪勋奉朝命出游瑞典、挪威的考察记录,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单独记述北欧地区状况的旅行记,能够出现这样的记录,还是要依赖于清廷的政治需求。光绪十三年(1887 年),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欧美各国的国情,清廷组织专门考试,在翰林院和六部选拔一批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官员,分头外出游历考察,其中户部学习主事洪勋和户部候补员外郎徐宗培被派往南欧和北欧地区,时人亦将此二人称作“游历义日葡瑞司员” 或“义日葡瑞游员”,所说“义日葡瑞”即意大利(当时有译作“义大利”者)、西班牙 (当时有译作“日西巴尼亚”或“日斯巴尼亚”者)、葡萄牙和瑞典四个国家。

洪勋记述说他们是在光绪十四年五月末(1888 年 7 月初),由德国京城柏林(书作“柏灵”)至瑞典都城斯德哥尔摩(书作“斯朵阁姥”),又至挪威(书作“那威”)境内,十月(1888 年 11 月)初,离开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由南境越丹国、德国里海之道”,去往比利时、法国 。《游历瑞典那威闻见录》就是洪勋此行所留下的一份重要北欧行记。

除了是第一部专门记述北欧地区情况的旅行记录之外,这部行记,还有如下两个特点。

一是涉及地点较多。虽然他们这次行经丹麦,没有专门记录,也没有东至芬兰,但在瑞典境内的考察活动,已经不仅局限于斯德哥尔摩及其周边地区,足迹所及,涉及瑞典境内大部分地区。不仅如此,尽管瑞典和挪威当时还是结合为同一联邦,洪勋等人还是专门到挪威境内很多地方做了考察。

二是在志刚《初使泰西记》对一些重要内容加以概括性描述的基础上,洪勋依照出游任务的要求,完全改变了以往行记逐日记述所见所闻的做法,分门别类,按照一个个小的专题, 综合记述了瑞典和挪威的各项政治、经济、军事、技术、教育、文化以及社会风俗等各个方面的内容,认识的深度和系统性,都大大超越以往的行记。

包括北欧地区在内的欧美行记,出现这一新的局面,除了斌椿、志刚等人先前已经打下初步基础这一因素之外,还与这批“游历司员”本身的素质,具有密切关系。清廷对这批人出洋游历,期许甚高,为保证其回国后“必有嘉谋高论,无负此行”,在考试甄选出游人员时,有两条基本要求:一是决不能“于洋务一道,难以体贴”,故考试时是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诸大臣中懂得英文的资深外交官曾纪泽出题,内有诸如“海防边防论”、“通商口岸记”、“铁道论”和“记明代以来与西洋各国交涉大略”之类的题目;二是要“专以长于纪载叙事有条理者入选”。另外一项重要因素,则是由于时间比较充裕,洪勋等人得以搜集相关文字资料,加以译述,时人郑观应即曾针对清廷这次组织的游历批评说:“但闻每员薪水月仅二百金,以外洋用度之繁,应酬之巨,安得敷用?亦只深居简出,翻译几种书籍,以期尽职而已,未能日向各处探访,时与土人咨询也。”洪勋等人川资有些拮据,确属事实,盖当时清廷的财政状况颇为窘迫,为筹措这笔有限的资费,已不得不削减驻外公使的正常开支,聊充其用,但郑氏谓游历诸员因经费所限而未能多事实地探访,未必十分允当, 而综合、系统的记述,必然要依赖文字资料,翻译西文著述在这些人的考察报告中占有较大比重,应属事实。盖当时清廷规定,每位游历人员“可雇翻译生一名,月支薪水银五十两” ,为编译相关资料,提供了必备的条件。这次与洪勋一同游历北欧的徐宗培,字子厚,过去没有见到留下出行记录。论述相关问题的学者,只是王晓秋等人提到,在总理衙门的档案当中,看到他在光绪十六年十一月(1890 年 12 月)呈交“手枪暨机器图书”的记录,其他情况,则略无所知。若干年前,我在北京旧书肆上,有幸买到一部题作《瑞典国记略》的书籍,在 2006 年 9 月 11 日至 12 日间瑞典斯德哥尔摩北欧孔子学院等单位主办的“17 世纪至当代中瑞关系的历史透视” (Sino-Swedish Relation in a Historical Perspective – From the 17th Century to the Present)国际学术会议上曾经做过简略的介绍。这部书系清末红格写本,书衣为明黄色龙形图案绫锦,装订也是使用明黄色丝线,这种装帧,显然是用于进呈御览。

书中没有题写作者姓名和撰述时间,而书中最晚出现的明确年代,为“西历一千八百八 十八年,民数四百六十八万二千七百六十九名口”,这一年,为清光绪十四年(1888 年),正是洪勋和徐宗培游历瑞典的时候。由于这部书的装帧和内容,都明显带有官方考察报告的特点,所以,只能出自清廷外派官员之手。洪勋等出访瑞典后直到光绪三十二年戴鸿慈和端方出访瑞典,并没有其他清廷官方人员到过这里。在戴鸿慈等来到瑞典前一年的 6 月,挪威已经宣布脱离瑞典和挪威两国的联邦,至 10 月底联邦复正式宣告解散,而在这部《瑞典国记略》里记述当时瑞典的国王乃是“倭思加儿第二,于一千八百七十二年承兄业即位”,“即今瑞、挪之主也”,所谓“倭思加儿第二”,现在通译作“奥斯卡二世”(Oscar Ⅱ), 《瑞典国记略》复谓奥斯卡二世为瑞典和挪威的共主,是则表明当时瑞典和挪威的联邦还没有解散,从而可以确认其必定成书于戴鸿慈等出使瑞典之前,这也就意味着它只能是洪勋等人这次瑞典之行的记录。

《瑞典国记略》的内容,与洪勋的《游历瑞典那威闻见录》有很大相似性,即同样是系统记述瑞典社会各个方面的状况,但二者之间,也有明显不同,这就是在形式上,尽管《游历瑞典那威闻见录》较诸以往的行记,已经体现出一定的条理化倾向,但毕竟还是笔记式的条目,结构还比较松散,而《瑞典国记略》则完全是一部系统著述的面目,几乎可以说是一部标准的中国式区域地理志,内容更为全面,也更为精准,特别是各种数据非常具体。全书设有国史、疆宇、官制、兵制、水师、武备、兵费、丝戛戛乐德礟船图考、天时、政令、铁路、兵轮、水雷船〔礟船附〕、圜法、关税、财赋、矿务、厂务、电线、得律风、出口、进口货及土产以及学校〔户口附〕各门类,所涉及的范围,两书也互有出入。即使是那些两书共有的内容,二者之间也多有参差,看起来不大可能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其中最为直观的差异,如专名的音译,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Stockholm),《游历瑞典那威闻见录》书作“斯朵阁姥”,《瑞典国记略》译为“司笃阁耳姥”;乌普萨拉(Uppsala),《游历瑞典那威闻见录》书作“纡泼帅耳”,而《瑞典国记略》译为“乌婆撒拉”;挪威, 《游历瑞典那威闻见录》书作“那威”(或书作“脑威”),而《瑞典国记略》译为“挪威”;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Gustavus Adolphus Ⅱ ),《游历瑞典那威闻见录》书作“巨斯塔亚淘耳富”,《瑞典国记略》译为“古斯达夫第二阿刀拉夫”,等等。这种情况,更进一步反映出这两部书绝不会是同一个人在同一时期的著述。

另一方面,《瑞典国记略》的外在形式,虽然与地志并没有多少区别,但就其撰述原委来说,仍然是一种行记性的著述。例如,在记述礟台状况时,书中提到“台内布置,一切未得其详,缘国例不准外人入台阅视”;在谈到瑞典生产的一种新式有保险装置手枪时,作者自言“特购觅一枝,暨图一纸,以备考验”;另外,书中还记述瑞典木他拉船厂制造的“淘河机器船”,虽“甚属灵便”,惟苦于“其法不轻以示人”,作者只好“设法觅得船图三纸, 以便考证” 。这些记述都表明作者应是负有朝命的清朝考察专员,书中所记述的内容,都是得自直接的观察,或者是来到瑞典以后搜集的资料,在这一点上,正符合行记的内在特征。

确定这些情况之后,《瑞典国记略》的作者,就只能是与洪勋一同游历北欧地区的徐宗培了。徐宗培原本是顺天府监生,上述《瑞典国记略》音译的瑞典地名、人名等专名,拟音与现代汉语相近,而与浙江余姚人洪勋的拟音差距明显,这也与徐宗培的籍贯相符。更为重要的是,前述王晓秋等人提到过的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徐宗培呈交“手枪暨机器图书”的档案, 讲述说徐宗培回国后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捐置瑞典新式手枪一支,新、旧枪图一纸”,还有“礮船图、淘河机器船图三分”,正与前述《瑞典国记略》的作者在瑞典购置新式手枪并寻觅图纸以及搜讨“淘河机器船”之“船图三纸”诸事相应。因此,将《瑞典国记略》的作者推定为徐宗培,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今藏台湾的这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档案,民国以后的整理者在登记时将 其题作“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廿七日”,而档案原文曰:“十一月廿七日游历官徐宗培呈称:窃职于光绪十三年七月奉派游历意葡等国,当于是年八月二十七日呈报启程,扣至十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期满,因瑞、挪船图未能尅期绘就,兼之感受海风,是以回华稍迟,现于十一月十八日进京,业于二十日呈交劄文护照,今谨就各国闻见所及……。”通观上下文义,徐氏此番呈交手枪等物,实际上应当是在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徐宗培谓从光绪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启程时起至光绪十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期满,是因为当时清廷规定,这次出行“游历最久者,以二年为限,往来程途,均在限内,其有过二年者,即作为自备斧资之游历,停支 薪水”,因此,若是没有特殊缘由,这些人当无力在外私自停留过久。与徐宗培同路考察 的洪勋,自言光绪己丑亦即光绪十五年“夏六月发自葡京,至渐那伐(应指意大利港口城市 Genova,今汉译作“热那亚”)四千八百里,仍附德国商船回中国”。当时往返于中、英两 国之间的商船,即使绕道好望角,耗时最多亦不过“四五个月”而已,如曾纪泽在光绪四 年底启程赴法,不过一个多月时间,就可以从上海到达巴黎,故徐宗培返抵京城的时间, 只能是在光绪十五年之内,由此足以证实上述判断。从徐宗培上交手枪等物时并没有提及《瑞典国记略》的情况来看,这部书应该是徐宗培回国一段时间之后整理写定的考察报告,也可以说是一种形式比较特殊的瑞典行记。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对北欧瑞典、挪威地区的认识, 已经跃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徐宗培的《瑞典国记略》虽然在社会上未见流传,但清廷在派遣他们这批人出洋“游历” 时所定“章程”,本已明确规定:“游历之时,应将各国地形之要隘、防守之大势,以及远近 里数、风俗、政治、水师炮台、制造厂局、火轮舟车、水雷炮弹,详细纪载,以备考查。各 国语言文字、天文、算学、化学、重学、光学,及一切测量之学、格致之学,各该员如有曾经留意及出游之后能于性情相近者,选择学习,亦可以所写手册,录交臣衙门,以备参考。各员游历回华,将所学习何业、所精何器、所著何书,呈明臣衙门……”徐宗培这部书稿 显然是为完成朝廷规定的任务而撰述。从这部写本的装帧形式上看,它应该是作者上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后,由总理衙门誊抄的进呈用本,这也就意味着总理衙门一定存有副本。所以,它对清廷开展与瑞典的外交活动以及了解借鉴瑞典的各项制度设置,仍然会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继洪勋和徐宗培之后,一代风云人物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失败之后,亡命天涯,漫游世界各国,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九(1904 年 8 月 19 日),由挪威进入瑞典,“留连竟月不忍离去” ,写下一部《瑞典游记》,记录旅居见闻和感想。

除了王芝那本伪作《海客日谭》之外,康有为这篇游记,大概是唯一一部非清廷外派人 员撰写的北欧旅行记,然而作者的大政治家身份,使得这部《瑞典游记》的内容,较诸以往 那些官方使者的行记,政治色彩丝毫没有减弱。作者尝论述其撰述欧洲列国游记的动机,系缘于自视其身为“天纵之远游者,乃天责之大任”,使之“揽万国之华实,考其性质色味, 别其良楛,察其宜否,制以为方,采以为药,使中国服食之而不误于医”,故所撰行记虽 然是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记录亲眼经见的事物,却并不是逐日行程都有记录,而是选择他所关心的重要事项,每天记述一个专门问题,尤为关注当地的社会组织和设施。如书中对议院、学校、藏书楼(案指公共图书馆)、公共浴室、郊野绿化、恤贫院、贫学院、育婴院、平民公寓等都做有深入系统的记录,并与中国相关情况做比较,提出借鉴的主张。在斯德哥尔摩期间,康有为还向瑞典外务大臣特别提出申请,前往参观并非常详细地记述了当地监狱的情况,书有感慨云欧美司法之情实,“非闭户读书、高谈阔论所能当,于游历亲考而目睹之,乃为得也”。

值得称道的是,康有为在书中把对北欧国家瑞典的赞美,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如前面第三节所述,瑞典女性的姿容,从斌椿、德明初入其国时起,就一直颇受中国旅行者 的艳羡,在这一点上,康有为也持有同样的眼光。他刚一踏上斯德哥尔摩(康氏书作“士多 贡”)的土地,就不仅感叹说:“流观道路之广洁,仰视楼阁之崇丽,周遭邂逅士女之昌丰妙丽,与挪威几有仙鬼之判。岂止挪威不及,乃可称为冠冕欧洲,虽英、法亦远逊焉”。对 城市景观,康有为夸赞斯德哥尔摩的楼阁道路“冠绝美欧”,或云“冠于欧土诸大国”。对风光名胜,他甚至以为沙丘巴登(Saltsjbaden,康有为书作“稍士巴顿”)岛上的“山水楼阁之胜,甲绝天下”,并由衷感叹说:“苟非中国忧亡,黄种危绝,则此间乐不思蜀,吾何求哉!可老于是矣。”两年后果然重来此地,买山卜居,以至当地华侨至今尚以“康有为岛” 称之。其实这个国家最令康有为心驰神往的地方,并不是这些美女胜景,楼宇街市,而是它的社会制度。当其参观平民公寓之后记述说:“遍走瑞京,但见高楼临大道,以为潭潭府第, 不知其为马医走卒之所居也”,由此不胜感慨:“方今万国交通,竞争而互较,既未至大同太平之日,必非可自由之时,则瑞典乎?吾有取云耳。”正如瑞典汉学家马悦然(Goran Malmqvist)所阐释的那样:“在康有为的眼里,瑞典的政治和社会各个方面发展都超过了世 界上其他国家,这个小国已经出现了他所梦想的‘大同’!

”总的来说,康有为这部行记虽然篇幅有限,内容也不够全面,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还是可以进一步丰富对瑞典的记录和认识,对洪勋的《游历瑞典那威闻见录》和徐宗培的《瑞典国记略》起到重要补充作用。遗憾的是,康有为原本拟定将这篇文稿编入《欧洲十一国游记》一书,后来却因故未能如愿出版,遗稿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始在斯德哥尔摩印行瑞典文本,而中文本直到一百多年以后的2007年,才在香港出版(附有马悦然的注释),在此之前,并没有在社会上发挥什么作用。

晚清最后一部比较重要的北欧行记,是光绪三十一年八月(1905 年 9 月)至三十二年六月(1906 年 7 月)期间戴鸿慈在出使欧美各国期间所撰写的《出使九国日记》(光绪三十二 年十二月亦即 1907 年 1 月印行),其中北欧地区的行程涉及丹麦、瑞典、挪威三国。行经这 里的时间,是在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下旬(1906 年 4 月中旬)至四月上旬(1906 年 4 月下旬)之间。

戴鸿慈这次出行,是清廷为“预备立宪”而特派使臣考察欧美各国政治体制,当时是分别由载泽和戴鸿慈各带一批官员,分别前往不同的国家,史称“五大臣出洋”。戴鸿慈这一路来到了北欧。出发前光绪皇帝颁有谕旨云:“方今时局艰难,百端待理,朝廷屡下明诏,力图变法,锐意振兴。数年以来,规模虽具,而实效未彰,总由承办人员向无讲求,未能洞达原委,似此因循敷衍,何由起衰弱而救颠危。”所以,朝廷决定派员“分赴东西洋各国, 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可见这次出使的任务,与以往泛泛考察西洋国情民风完全不同,目的非常明确,即深入了解欧美各国的政治体制,以便考虑是否可以“择善而从”。

清廷之所以在光绪十三年派员游历西洋列国之后,这么快就又重新遣使远赴欧美等国考察,是因为前此所做考察,尚且无法满足“预备立宪”的需要,而造成这一局面的一项重要原因,便是游历人员地位太低。郑观应即曾针对洪勋等人那次游历谈到,当时“承命而往者,皆微员末秩,回国后即使确有所见,亦安能大展其才?……今总署堂官自王大臣,虽公忠爱 国,而苦多未明洋务,则遇事不免扞格。……是宜选王大臣及部曹等官之年力富强者,游历 泰西各国,悉心考究其政教、风俗、军政、邦交,归而著书立说”。这次被选定出洋的所 谓“五大臣”,载泽身为镇国公,戴鸿慈为户部侍郎,徐世昌为兵部侍郎,端方为湖南巡抚, 绍英为商部右丞(后来因出发时遭遇革命党人吴樾炸弹袭击,徐世昌和绍英受伤,徐世昌复 改授巡警部尚书,不便出行,改换成山东布政使尚其亨和顺天府丞李盛铎),都是一时要员, 假若清廷确有立宪之意,本能有所作为。

载泽等人出洋考察的成果,主要是在回国后编译了一大批书籍,将其用作考虑“变法” 问题时的参考资料,用戴鸿慈的话来讲,就是“调查所及,编辑斯详”。实际上也只有这样的著述,才能符合光绪皇帝的要求。相比之下,戴鸿慈本人的出使日记,只是随手记录逐日行程见闻,在性质上与斌椿、志刚的行记相差无几,不过是有些地方记述得更为细致一些而已。这部行记对中国人认识北欧的价值虽然不是很高,未能从根本上进一步增强《瑞典国记略》所体现的趋势,但也对相关知识有所丰富。实际上,这种情况正预示着一个新的时代 就要来临,中国对北欧乃至整个世界的认识,即将呈现全新的面貌。

节选自《从晚清北欧行记看中国人对北欧各国的认识》辛 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