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欧磊

河南新乡人,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史教学与科研工作,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史及明清社会史研究,先后发表论文十余篇。

摘要:清中后期处于内忧外患的统治危机中,社会矛盾、民族矛盾以及外国列强的侵略,使末路的清廷在处理各种矛盾时更加力不从心。通过对清中后期居乡缙绅活动的研究,能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晚清基层社会与上层政权发生的深刻变化、中国传统社会发展趋势的深层基础、晚清统治危机的特殊性等。并以此了解中国传统社会统治模式变化的发展趋势,为我们认知以后的社会发展模式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清中后期 统治模式变化 居乡缙绅 活动

清代居乡缙绅,是特定历史时期——19世纪中期的匪患兵祸战乱之际,通过非常规仕途进入上层政权的极具代表性的地方精英。19世纪以后,统治中国的清王朝已经日益腐朽,清朝上层政权力量日趋趋弱,与之相反,基层社会力量逐渐趋强,这其中居乡缙绅发挥了显著的作用。特别是太平天国加上匪患兵祸的战乱期,亦即社会运行的非常态时期,原有以上层政权为绝对主导的双重统治秩序被打乱,上下层力量对比发生了更大的变化。各地居乡缙绅类型多种多样,除了致仕官员、丁忧官员,还有离职终养、候补官员等,他们的活动也有了不同于以往的内容和特征。以下分类详述。

一、非常态社会中居乡缙绅的活动

非常态社会中,多数居乡缙绅的主要活动是奉朝廷委派或自行办理团练,奉朝廷委派办团练者,有因母丧丁忧在籍的前礼部侍郎曾国藩、以二品顶戴致仕的前湖广总督周天爵、前兵部侍郎袁甲三等,晚清中兴名臣胡林翼曾说过:“自寇乱以来,地方公事,官自不能离绅士而有为”。显而易见,绅士在地方的作用尤为重要。居乡缙绅作为绅士的一部分,他们办理的团练成为防卫地方秩序的主要力量,从而维持地方的稳定;也有的居乡缙绅或结寨自保,或揽权滋事,或啸聚抗官。战乱的间隙,一些居乡缙绅仍进行耕读、商务等活动。

当时太平军从武昌东下,向南京进军,前漕运总督周天爵奉旨会同安徽巡抚蒋文庆办理军务,行抵宿州,安庆已被太平军占领,周天爵急忙向朝廷上奏,请饬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速行团练。咸丰三年(1853)正月、二月内,清廷先后任命的团练大臣、连最初任命的曾国藩等在内,共43人,奉旨兴办团练的地方共十省。咸丰五年(1855)四月甲辰谕内阁,吉尔杭阿奏,办团人员应否起复、据情代奏等语。《清文宗实录》有载:丁忧在籍的江苏副都御史程庭桂,以前曾经帮办过团练,现今丁忧期满,应该允准他起复来京,“所有该处团练事宜,即着丁忧在籍之侍郎潘曾莹会同地方官,邀集众绅士,认真接办。”学者张研认为:“受命办理团练的人员中,在籍非在职的多,在职回籍的少;具体实施办团中,普遍号召多,严格控制少,其效果更不可问。而随着太平天国、捻军之势的不可阻挡,随着上层政权结构的继续坍塌,清朝统治者愈益捉襟见肘、运转不灵,愈益需要依赖基层社会的团练组织”。而基层社会以居乡缙绅为首,团练自保的情况更为普遍。如:前刑部员外郎金毓祥,为官三十余年,78岁时才致仕回籍。嘉庆、道光年间,里中重建碧阳书院造考棚,金毓祥都参与过。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东进时,“皖江临陷”, 金毓祥与胡元熙共同组建练局,“筑堡于西武领,其后寇犯黟(县),妇孺出走,独坐城中不去,卒”。

前兵部侍郎潘锡恩,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以病回籍,寓居芜湖城内花街,“迭次募勇办团,捐助军饷,急公之诚数十年如一日。同治丁卯,重宴鹿鸣,加太子太保衔。”

咸丰十年(1860)五月,丁忧在籍的知县叶兆兰在安徽办理团练,“安徽丁忧知县叶兆兰署安庆府知府,办理团练”。刑部员外郎吴可读,咸丰十年(1860)十月,据侍郎梁瀚奏请,由于甘肃地方紧要,请饬令一律办团,并酌请丁忧刑部员外郎吴可读帮办地方团练。

兵部右侍郎戴熙,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七月,因病以三品顶带休致。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在湖广、安徽等省发乱,随后攻占江苏江宁府,“复四出纷扰,浙江戒严”。戴熙偕官绅劝谕捐输,举行团练。咸丰五年(1855),浙江巡抚何桂清“以熙劝办出力,奏闻,下部议叙。七年,巡抚晏端书以熙设局省城,募勇操防,协助官军,奏闻。九年,以督办团练有功,赏二品顶带”。

非常态社会中,各地居乡缙绅除了奉命被委派的或自行在地方办理团练外,还有一些居乡缙绅或奉命夺情起复办理军务,或带领所办团练奉朝廷的调令出战。

咸丰六年(1856)十月,江西巡抚张芾因生母去世,回乡丁忧。军机大臣何桂清等奏:“张芾现在徽郡军营,闻讣丁本生母忧,可否赏假六个月回籍营葬,假满再赴徽州办理防剿等语”。徽州毗连宁国、池州、广饶等处,当时此地的军情正当吃紧,该处防务如有可以接替张芾者,即让何桂清一面奏明派往,一面传旨赏给张芾六个月的假期,令他暂时回籍营葬。“如一时无人可以接替,即传谕张芾暂留徽郡督办,防剿俟接手有人,再行回籍”。

咸丰七年(1857)八月,浙江提督邓绍良丁忧,何桂清、晏端书谕内阁奏提镇大员在营丁忧、请留办军务一折中:“浙江提督邓绍良、陕安镇总兵秦如虎,先后俱丁母忧,现当剿办吃紧之际,未便遽令离营,邓绍良、秦如虎均着毋庸开缺,即作为署任仍留皖南办理防剿事务,邓绍良俟军务稍平,再行奏请给假回籍治丧,秦如虎届时着该督等酌量奏明办理”。

宿州县令英翰同治六年(1869),满洲正红旗英翰派兵四千援陕西自简精锐万人赴山东剿东捻。后来,他要求丁父忧,朝廷命其“墨绖从戎,权巡抚事,督军驰赴防败贼宿迁”,匪首刘桂、张淙、张凤山、蔡志诚、谢德光、王凤等,先后投诚,又在盱眙擒拿伪卫王李允,就地正法。当“皖境肃清,疏请终制”时,张宗禹窜扰畿南,奉旨“俟西捻荡平后,再行扶柩归旗,遂督将士会湘淮各军困贼于黄运间。事平,赏太子太保衔,轻车都尉职”。

可见,清中后期,尤其在战时,官员为国家的安危可以夺去孝亲之情,以素服参事,不参加吉礼。无论官员是“墨绖从戎”,还是“金革之事不避”,都体现出官员无论何时都要为朝廷效力。

但是,也有其他居乡缙绅并不理会国家的安危,反而与安徽桐城平安局局绅一样,在特殊社会背景下,不但不协助官府维护地方秩序,反而揽权滋事,狂妄大胆抗官。

如在籍前翰林院五经博士孟广均,以办团练为名,经常和县官勾结,出入衙门,爱管公事,还自作主张发表言论,干预公事。“因有奉发钤记,每遇该族讼案,不候官办,私行出票,传人讯断,即为理论。又与本省官吏交结,徇庇匪徒。且于咸丰四年在高唐军营捐输谷米三千石,经胜保奏请赏带蓝翎并赏加主事衔,迄今(咸丰十一年)尚未缴清”。

咸丰九年(1859)余姚地方受灾时,乡民“赴县请减租谷”。居乡缙绅前任候选光禄寺署正邵元照等把持官府,指使署知县崔家荫批令“按七五折完纳”,举人张文翰、生员洪宗敏、职监史供、监生符方增等各绅在县官堂前设局立碑,操纵官府雇勇抓人,以致酿成“劫犯围城钜案”。

回籍办团的前工部郎中余述祖,竟然擅自刊刻钦差办理本籍团练关防,敢于私自动用官银。据载:“复于婺源县茶厘项下,私自动用银九百九十余两……并不禀请批示,辄敢擅行动支,并浮开该县坐支杂款银一千四百六十余两”。

朱孙诒《团练说》中记载:缙绅借充团总而大获其利,并且劝谕捐输“以饵地方官”,然后,他们便挟制地方官,鱼肉百姓。甚至自相雄长,生事忿争,“或率其党羽公然为盗”。。

另有名义上为团总实际上是通贼者,“不惟乡闾仰其鼻息以图保身家,即地方官亦听其指挥以苟全性命”。在籍前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王履谦,奉旨帮办浙江团练,督办劝捐事宜。但是,据瑞昌等奏称:“王履谦与派捐各绅富大半亲友,并未督同劝办。先以挟嫌苛派为言,致各绅富观望不前”等等。

当然,战乱间隙,另有部分居乡缙绅以耕读、著述如故,生活、生计如故,此不赘言。

二、居乡缙绅活动的特征

19世纪中期的非常态社会中,各地居乡缙绅活动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是:他们的活动范围非常大、势力强,且急剧膨胀,超过了官府,甚至独自执掌生杀予夺的大权。

咸丰二年(1852)十一月,太平军自湖南北出,攻克汉阳。咸丰三年(1853)湖南在籍前礼部侍郎曾国藩,丁忧期间地方发生战乱,奉命帮办地方团防,后“就地捐饷,募勇自练”,称为湘军,分陆军、水师两种,士兵则招募湘乡一带农民为主,薪俸为一般绿营的三倍左右。曾国藩帮办地方团防时,“凡事自专”,全军只服从曾国藩一人。在《与张石卿制军》自称:“所办之事,强半皆冒侵官越俎之嫌”。可见,曾国藩建立地方团练,以气势盛,权力大闻名。

曾国藩在《复欧阳晓岑》的信中称:“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在《复龙翰臣》中,对巡抚“不复以相关白”,对皇上“即先部治而后上闻”,也不算是“自专威福”。江南大营崩溃后,清廷将镇压太平天国的希望完全寄托在曾国藩为首的湘军身上,实授曾国藩署两江总督,赏加兵部尚书衔,令其“即统率所部兵勇,取道宁国、广(德)、建(平)一带,径赴苏州,相机兜剿,以保全东南大局”。但是曾国藩认为,要保住江南,必须先控制住上游,对于咸丰帝的谕令,则强调兵力不敷而消极拖延,曾国藩的这些举动在《通筹全局并办理大概情形折》中有所体现 。湘军将帅之权重,军纪之严格,是其勇猛善战的重要原因,亦使湘军威震天下,以致于曾国藩敢于敷衍朝廷。由此,战乱各省纷纷赴湖南募勇招兵,蔚然成风,故有“天下无湘不成军”之说。

另有居乡缙绅曾私自以朝廷名义对部下行赏,如安徽凤台县练总王恩绶,疏请朝廷免除地方粮赋。更为过分的是,如果地方士绅捐粮助剿,则私自赏给他们官职的特权。咸丰十一年(1861)四月,邵灿奉旨以本籍大员督办浙江省团练,在籍绅士前任福建候选同知陶庆章、候选员外郎王嘉谟等“日索供应”。在籍绅士江西候补知县陶庆淳、候选通判孙长生,因勒索鄞县供应银一千两未满所欲,辄将该县家丁痛加詈辱。先后借用宁波饷捐、余姚亩捐及绍兴等处各捐款“数盈钜万”,并依势把持挟制官府。“入局未久,各摊厚资。怂恿邵灿擅受民词,陶庆淳等代为批判。高下其手。并于周陈氏追租威逼柳贤英身死一案,辄令周陈氏出钱一万二千串,转求销案”。

前任山西知县李瞻,离职后回其家乡办团,“威逼科敛”无恶不作,还“擅杀千总张万年,活埋田壮子,扎毙连飞云,携党数千人,排列队伍,燃放枪炮,出入州城,耀武示威”。聚团数万,扎营数处,有“瞻王”“汝南王”之称。有当地的大户彭凤台不服从勒派,团练人员便焚烧其房舍数百间,其产业数万入团充用。彭凤台全家逃走。李瞻得知他们藏在张寨,于是围攻了两个月,焚毁杀伤无辜百姓不计其数。又以他们不遵约束为借口,杀了庙上团首王鳌。“官虽出示解散,诸团皆畏瞻,不敢听命”。奉旨回籍办团的前刑部员外郎孙家泰,假托办理地方团练,擅自杀了四个人;奉旨在致仕侨寓之地办团的前湖广总督周天爵,曾经在宿州杀人遏乱,杀人之多不计其数,导致河水尽赤,“断残塞道,豺虎厌肉,岸无不悬头之树,树无不悬头之枝,远望离离,骡马望之返奔”。

奉旨回籍办团的前漕运总督兼江南河道总督袁甲三攻破集贤关后,残忍地命将70岁以下、15岁以上的捻军全部杀害;将已降捻军中彪悍的300余人全部杀害,其他遣散了之。

非常态社会中,各地居乡缙绅的活动另外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是:他们希望重新被纳入正统的上层政权,重新步入仕途。但是,太平天国与匪乱兵祸的战乱期间,清廷依赖居乡缙绅办理的团练,却又始终防范居乡缙绅势力的膨胀。

曾国藩于咸丰二年(1852)奉旨在籍办理团练,所组建的湘军成为清廷唯一可以依靠抵抗太平军的军事力量。而以后的八年中,清廷始终没有授予曾国藩军政实职。其中咸丰四年(1854),湘军攻破太平军重镇武昌,咸丰帝曾下令任命曾国藩担任湖北巡抚,曾国藩也已经收到了咸丰帝的谕旨,然首席军机大臣祁寯藻进言道:“曾国藩以侍郎在籍,犹匹夫耳。匹夫居闾里,一呼崛起,从之者万余人,恐非国家之福。”

曾国藩谢恩的奏疏还未到达,咸丰帝已经改变了主意,只赏给曾国藩兵部侍郎的虚衔,命令他“毋庸署理湖北巡抚”。曾国藩处境十分尴尬,“武不能补千把外委之实,文不能辖府厅州县之官”,并且他“无土无财,无位无民,凡有筹饷之方,动多掣肘之虑”。而居乡缙绅,有如曾国藩,则执着地渴望或争取被纳入正统的上层政权。

曾国藩在家书中写道:“余前在江西,所以郁郁不得意者:第一不能干预民事,有剥民之权,无泽民之位,满腹诚心,无处施展;第二不能接见官员,凡省中文武官僚,晋接有稽,语言有察;第三不能联络绅士,凡绅士与我营款惬,则或因吃醋而获咎(万篪轩是也)。坐是数者,方寸郁郁,无以自伸”。从信中内容可知,曾国藩是非常想步入仕途,大展宏图,但是朝廷却处处提防他,使其报复难以施展,导致他的心情极其抑郁。

咸丰六年(1856)二月,曾国藩因丁父忧再次回籍,三个月假满时,以不返大营、在籍终制相要挟,公然向朝廷要官,并声称:“非任巡抚,有察吏治权者,决不能以治军”。然对曾国藩疑忌已深的咸丰帝竟准许他所请,结果把曾国藩晾了一年多。直到咸丰十年(1860)江南大营再度溃败,咸丰帝在万般无奈情况下,方才下令实授曾国藩署两江总督,加兵部尚书街,典兵之权尚且不给。随之太平军占领余杭,咸丰帝最终迫不得已授予曾国藩两江总督并以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

同样,李鸿章于咸丰三年(1853)奉旨回籍办团,屡立战功,只得记名道员加按察使虚衔。但他仍执着地办团防堵太平军,忠君报国。咸丰十一年(1861),李鸿章奉两江总督曾国藩命回籍招募“树字营”(张树声)、“铭字营”(刘铭传)、“鼎字营”(潘鼎新)、“庆字营”(吴长庆)4营,加曾国藩调拨湘军10营,于同治元年(1862)组建淮军,东援江苏。后淮军成为攻打太平军、捻军的主力和国防的主要武装力量。李鸿章回籍办团,孜孜以求,近10年后方才得实授署江苏巡抚,从此进登晚清政治舞台。

曾国藩、李鸿章以居乡缙绅的身份组建了湘、淮军。他们理想和目的,并非是争取地方独立,而是千方百计地重新进入上层政权,这充分体现了皇权专制下的官本位是必然的政治体制。这种科举入仕的观念深入社会的方方面面,入仕不但是居乡缙绅、也是所有知识分子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取向和行为方式。咸丰十一年(1861)七月二十三日,曾国藩本人刚获两江总督实职不久,即向朝廷为丁忧在籍办团的前侍郎宋梦兰要官,在《派宋梦兰办理皖南团练片》奏稿有:“臣自咸丰二年奉旨办团,初次折内,即奉明自行练勇一千,是臣所办者乃官勇,非团丁也”。“其未经克复者,官勇攻剿,概不令团丁随往。已经克复者,绅耆修碉,团丁守之。庶几军民两利,名实相符”,直把自己创建的武装,纳入国家军队的范围内。尽管直到最后,淮军实际成为拱卫国防的主力,清廷都没有承认其是国家经制军队。这是居乡缙绅与上层政权从根本上保持一致的本质所决定的。

居乡缙绅组建的湘军和淮军崛起后,由文臣组成的居乡缙绅纷纷带兵,从掌握兵权进而掌握地方实权,湘军将领中凡文童及生员出身者皆保举文职,陆续补授地方实缺,逐渐导致“军政合一”局面的形成。清王朝地方各省人事权的相互牵制、权归中央的局面被打破,地方督抚由此拥有兵权、财政大权和行政大权,最终形成了督抚拥兵自重、尾大不掉的局面。例如,曾国藩在身居要职、取得朝廷重用后,凡朝廷大事,及“天下有大黜陟,必以咨曾公”,朝廷用人方面,及“天下所属望,皆以曾公一言为重”。曾国藩最先成为朝廷的督抚,清廷的大多重要的决策都得向他咨询,“朝廷大政,咨而后行……每订章程,辄诏问可许不可许”。 战乱平息之后,居乡缙绅联合其他基层社会实体组织共同努力,镇压了地方动乱,重建了统治秩序,他们通过军功被重新起用,不但实现了重新为官的愿望,而且朝廷还给予他们加官进爵的奖励,这充分体现了居乡缙绅“向官”的本质特征。

非常态社会中的上层政权统治危机的特殊性,使传统社会各种矛盾更加错综复杂。在内乱外患的形势下,清廷不具备彻底摆脱困境的能力,不得不依靠汉族居乡缙绅,却又从骨子里始终不信任汉族居乡缙绅,直至对原来以满族贵族为主、满汉共治体制统治全国的政治基础丧失信心——这不仅在于汉人在长江流域建立了与之对峙、割据、分庭抗礼十余年之久的太平天国政权,而且在清廷拼死自保的挣扎中,军事权力前所未有地落到了南方汉族居乡缙绅手中。汉族居乡缙绅则缺乏彻底推翻清朝,进而取代它的勇气,但又不能不对清廷缺乏忠诚。双方小心维持建立在政治权术上的微妙关系,在互不信任的背景下合作平定内乱——清廷最终依靠由居乡缙绅募练指挥、从基层社会武装脱胎而出、以湘淮军为代表的新军——勇营镇压了太平天国和匪患兵祸,平息了战乱,重建了统治秩序。清廷在南方的统治地位得以全面恢复,汉族地方精英领导的新军以“勇营留防”的形式留驻上层政权,尽管清廷始终不承认其为国家经制军队,但是,他们实际上已经充当了国防军主力的角色,居乡缙绅通过特殊途径,进入了上层政权,获取了从中央到地方前所未有的权势地位。脆弱的以满族贵族为主的满汉共治体制、勉强维持的上层政权结构由此发生了裂变。

三、结语

清中后期,特别是太平天国运动以及匪患兵祸的非常态社会时期,上层政权与基层社会居乡缙绅阶层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上层政权无力以法家模式治理士绅阶层中有影响力的居乡缙绅,也就难以以儒家控制模式实现对基层社会的统治。战乱失控期,是清代统治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反映,基层社会士绅阶层(居乡缙绅为主干)在地方自行其是,势力极度膨胀,甚至高过地方官府,执掌生杀大权。清统治者对之既依赖,又防范,最终无从防范,只能依赖。但居乡缙绅的本质,决定了他们的理想和目的不是实现地方自治和独立,而是要求将自己和自己组建的基层社会武装纳入正统的上层政权。这就决定了新的统治秩序的重建。

张研对这一过程曾有过如下概括:“原有的统治秩序崩溃了,上层政权没有力量保护和控制基层社会。一些族姓衰落,一些族姓兴起;基层社会精英集团的成分发生变化,一段时间内某些地区原来上层政权以儒家治理模式宏观统治基层社会的连线被切断,出现了基层社会组织与上层政权脱离或对立的现象;基层社会以刘铭传辈为代表的精英集团,最终多数仍抉择站在官府一边。这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晚清整合后仍在继续整合的基层社会统治,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基层社会统治。” 以曾国藩李鸿章等为代表的居乡缙绅、以湘淮军为代表基层社会武装,进入上层政权,标志着清朝统治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注】文章原载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第2期。

责编:李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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