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
记者从济南历下公安建筑新村派出所得知:
虽多次宣传文明养犬的行为规范,
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
不依规文明养犬
9月5日,民警在巡查时发现有人无证养犬,且没有拴狗绳,饲养人未尽到看管义务,影响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民警先口头教育狗的主人看护好自己的爱犬,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随即又口头传唤狗的主人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证,张某虽然不属于该小区居民,但是经常在此地遛狗,这只狗已被张某收养5年。对此,张某承认了自己未按规定养犬的行为,一直未办理狗证,也没有拴狗绳。
9月12日,民警依照《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张某做出了行政罚款2000元并没收犬只的处罚。张某对处罚表示认同,并表示回去后一定认真学习《条例》,以自身为表率和警示,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一起文明养犬。
民警也提醒市民:
要有文明养犬的意识,
提高了文明养犬的素养,
大家共同努力,
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尉伟
编辑:佩琪
审校:李良栋
监制:丢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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