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

小编不断收到网友留言咨询

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

如何参加满分学习?

如何预约满分考试?

今天

蜀黍就着重梳理一下

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满分教育”的

学习规则、业务流程

考试预约等相关知识

法 律 依 据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所在省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满分学习规则

“5天网络+2天现场”学习

如果您持有C类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本记分周期之前的两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参加5天的网络学习和2天的现场学习。

“2天网络+5天现场”学习

第一类:持有A、B类准驾车型或校车驾驶资格,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或一次性记满12分的。

第二类:持C类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证的,在本次记分周期之前的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需要参加两天网络学习加五天的现场学习。

“7天现场”学习

如果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记满12分或累计达24分的机动车驾驶人,或在本次记分周期之前的三个记分周期之内,有两次记满12分记录的,需要参加7天的现场学习。

申请满分教育流程

1、业务申请

△点击图片放大观看

2、确认学习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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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系统会自动计算最少需要参加现场教育天数。

3、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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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教育网络学习

对于选择“现场+网络”学习

的机动车驾驶人

若在当天没有预约现场学习的

可先进行网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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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指导

△点击视频右下角方框放大观看效果更佳

满分教育现场学习

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按照预约时间、地点、场次

前往交警大队学习

满分考试要求

1、完成满分学习后二十日内,申请人需要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还需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科目三考试;

3、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约 考 前 提

约考前,需已收到公安交管部门发送的短信。

注:未收到短信的,登录“交管12123”首页,点击最下方“网办进度”查询原因。

预约满分考试

携带资料

◇ 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地点

◇ 市区办理地点:车管所一、二分所

◇ 各县(市)办理地点:各县(市)车管所

业务流程

◇ 资 料 审 核

◇ 业 务 受 理

◇ 缴 费

◇ 考 试 预 约

考 试

考试地点:以预约凭证标注为准

领取驾驶证

驾驶人考试合格后,携带《考试成绩回执单》前往扣留驾驶证的交警大队领取,选择邮寄的,到车管所领取。

注:因酒驾被暂扣6个月的,需等暂扣期结束方可领取驾驶证。

温 馨 提 示

A、B类驾驶人在领回原驾驶证后,还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原驾驶证(原件),前往车管所人工服务窗口或辖区交警大队办理“注销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业务。

(1)石家庄及下辖各县市区、北京、沧州、廊坊、唐山、邯郸、定州限行时间为7:00-20:00;天津、秦皇岛限行时间为7:00-19:00;

(2)石家庄及下辖各县市区、秦皇岛、沧州、唐山、邯郸、定州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北京、天津、廊坊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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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丨通通

编审丨阿楠

监制丨钧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