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3月7日15时许,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大队接到预警,显示一辆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情况,民警随后在吴城超限站附近成功将该车截停。面对民警的检查,驾驶人刘某某称车辆并非其本人所有,随后在车内翻找多时,仍无法提供有效证件。

经查,民警发现该车辆不仅存在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某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警现场对刘某某及同车乘坐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解无证驾驶和驾驶逾期未检车辆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舞阳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