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罕见的酒后驾车事件发生在2018年12月7日晚上。当晚妻子过生日,为庆祝爱妻生日,陈某邀请朋友们到住所吃了晚饭并喝了红酒。

晚上11点左右,妻子想上楼休息,突然摔倒在地,嘴里还吐了泡沫,昏迷不醒,陈某立即要求女儿给120求救。 120答复说附近没有紧急车辆,从别处调车,无法确定具体的到达时间。

由于情况紧急,家人和邻居没有驾驶执照,也无法暂时联系出租车。陈某顾不得一切,驾驶自己的私家车,将其妻子送到附近的一家医院进行抢救。随后,陈某当场被警方抓获。经鉴定,陈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23mg / 100ml,远远超过醉酒驾车的标准。

公安机关定下有关证据后,将案件移交给江阴市检察院。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陈某醉酒并在道路上驾驶汽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法院上诉。法,追究其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构成紧急避险,不承担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陈不反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和指控。他和他的辩护人提出,此案事出有因。他因妻子昏倒、120急救车不能及时赶到,才开车送妻子就医;而到了深夜,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没有发生事故和社会伤害。他性欲降低;他归案后如实供述,有很好的悔改态度,没有犯罪记录,并要求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虽然被告人陈某有客观地在道路上醉酒时驾驶汽车的行为,但其行为构成了紧急避险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法官说,案发时,陈某意识到妻子有生命危险,被迫酒后驾车。这是在必要范围内的避险行为,并符合紧急回避的条件。他的行为也构成了法律上紧急避险。紧急避险不承担刑事责任。

基于这一共识,江阴市检察院于2019年底决定依法撤销对陈某的起诉;几天后,江阴法院裁定允许检察院依法撤回起诉。

这次罕见的紧急避险,是首例撤销酒驾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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