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政府已同意该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关于恢复部分国际商业载客航班方案的建议。

越南政府发布通告,自9月15日起恢复飞往中国广州、日本东京、韩国首尔的航线;9月22日,恢复与老挝万象、柬埔寨金边的航线。上述航线每周执行不超过两班(航班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增加)。

通告明确指出从上述国家和地区通过商业航班入境越南的条件和人员(未含从第三个国家入境越南的人员)。
对于持有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及其家属的外国公民必须有所在国卫生机关在其登机前3天内提供的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部分国家未提供此证书除外);入境后在隔离场所接受新冠病毒检测;按照规定在代表机构、酒店、住宿场所等接受隔离。
对于外国专家、投资者、企业管理者、熟练工人及其家属,国际留学生和大学生,越南公民的外国亲属等必须有所在国卫生机关在其登机前3天内提供的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部分国家未提供此证书除外);入境后在隔离场所接受新冠病毒检测;按照规定在工厂、公司总部、酒店、住宿场所等接受隔离。

对于越南公民,必须有所在国卫生机关在其登机前3天内提供的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部分国家未提供此证书除外);入境后在隔离场所接受新冠病毒检测;按照规定在军营或酒店、住宿场所等接受集中隔离。
越南政府副总理范平明同意考虑对有两次新冠病毒检测呈阴性反应的人员缩短隔离时间(约5天),其后按规定在家、公司总部、代表机构接受隔离和医学观察(对于外国专家、投资者可按既定计划进行工作,但需遵守防疫规定)。
从第三个国家通过商业航班入境越南的人员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疫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安全。这类人员入境后也在隔离场所接受新冠病毒检测和接受14天的隔离。
对于入境越南从事短期工作(14天以下)的外国人,按照越南卫生部的规定,不需接受14天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但需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自今年3月下旬以来,越南已暂停所有国际航班。迄今为止,该国累计确诊1063例,累计治愈936例,有35例死亡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