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保障政策进行调整
按照住房保障标准动态管理的要求,近期,我局提请市政府对我市现行的住房保障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9月9日,高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根据通知精神,我市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收入标准分别提高至人均月收入2700元及以下和1700元及以下;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收入标准提高至人均月收入2700元及以下;
本次调整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通过此次调整,我市住房保障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