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中国银保监会近期出台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并自2020年9月19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施行。下面就向大家简要介绍,随后将会进行详细解析,请大家关注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的更新。

一、本次车险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努力满足“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只降不上,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二、本次车险综合改革与之前两次车险费率改革相比,亮点是什么?改革的内容包含哪些?

答:本次改革是综合性改革和全方位的改革,改革范围广、力度大。改革范围涉及交强险、商业险、条款、费率、产品、服务;也涉及车险市场、车险监管、保险供给者、中介渠道等。

改革内容包含: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方案变化、商业险产品与条款结构变化、商业险费率与无赔优待系数浮动方案变化、商业险保险保障责任变化、配套基础建设推进等

具体如下:

(一)交强险改革变化点

1.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2.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二)商业险产品与条款结构变化

1.增加商业车险产品体系

2.优化商业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

3.删减免责条款和免赔率

4.提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

5.丰富车险服务保障

(三)商业险费率与系数变化

1.重新测算商业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

2.下调附加费用率

3.扩大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4.优化无赔优待系数

(四)配套基础建设推进

1.全面推行车险实名缴费制度

2.推广电子保单制度

3.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

三、交强险新费率方案实行后,新旧交强险责任如何衔接?

答:交强险新费率方案从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四、商业车险新条款执行后,是否可以将之前承保的旧条款换成新条款?新旧条款下的险种是否可以相互批改?

答:不可以。新条款上线后,不同产品体系之间不能批改,即承保时一旦确定某一产品,则不能批改为其它产品,只能退保后重新出具其它产品的保单。

新旧条款也不可以互相批改。使用旧条款承保的保单,只能批改(增减退)旧条款项下的险种,不可批改新条款项下的险种。使用新条款承保的保单,只能批改(增减退)新条款项下的险种,不可批改旧条款项下的险种。

五、哪些情况可能会影响商业险保费上涨?

答:历年投保记录、出险次数、历史保单存在脱保、短期单的情况可能会影响商业险保费上涨。(来源: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