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2020-2021年度供暖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今年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报停、恢复用热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01

居民用户

01

原用热户今冬不用热,需办理报停手续

2019-2020年度正常用热的居民用户,如本年度不用热,用户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停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正常用热,需按供暖季全额缴纳热费,产生的滞纳金按相关政策执行。

02

原停热户,仍不用热,无需办理手续

2019-2020年度未用热的居民用户,如本年度仍不用热,无需重复办理报停手续。

03

原停热户,恢复用热,需办理恢复手续

2019-2020年度未用热的居民用户,如本年度想恢复用热,需重新办理恢复用热手续。

04

报停条件

1.符合分户供暖并且达到室外锁闭要求。

2.2019年及以前年度不存在欠费。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后的非首个供暖期。(根据《唐山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纳入城市热网的新建建筑供暖设施第一个采暖期应进行整体运转、调试” ,即新入网小区首年必须用热,不可报停。)

以上三条需全部满足。

05

办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25日,居民热用户到供热单位或在线上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06

办理方法

唐山热力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推出了“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两种办理报停、恢复用热相关手续的办理方法,热用户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具体规定和办理方法如下:

报停线上办理

第二步:点击 “暖心服务”选择“报停恢复”

第三步:填写房间编号、申请人姓名、申请人电话

第四步:查看用户基本信息

第五步:获取手机验证码

第六步:查看住宅报停协议,信息确认无误,报停成功

报停线下办理

用户需到本小区所属的收费厅或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办理,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恢复供热线上办理

第二步:点击 “暖心服务”选择“报停恢复”

第三步:填写房间编号、申请人姓名、申请人电话,信息确认无误,恢复供暖成功

恢复供热线下办理

用户需到本小区所属的收费厅交纳当年的热费即可。

07

特别提醒

1、用户办理停供业务后,发现私接用热的,除全额补交热费外,还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申请停止供热后,用户需自行维护室内采暖设施和承担因停热造成的经济损失。

3、经电话查询无单独用户编号的用户,统一由该小区管理单位向热力总公司办理停供、恢复用热业务。

4、用户办理恢复供热手续后,需在48小时内交纳热费。

5、有陈欠热费的居民用户,无法进行线上报停业务办理,需到所在供热区域内收费厅办理。

温馨提示

房间编号查询电话:
0315-2820446
总公司客服电话:
0315-2825685

02

非居民用户

一、报停条件

符合分户供暖并且达到室外能够独立控制要求。

二、报停、恢复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逾期将不予办理。

三、报停、恢复办理方式

开平区、丰润区非居民用户可到当地客服大厅办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非居民用户到热力总公司客服大厅办理。

四、办理手续所需资料

(一)有房产证(个人)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房屋产权人或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多名产权人或共有人,只需提供一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如“房屋产权人”不来办理,需给“被委托人”出具“委托书”、 “被委托人”出具身份证复印件。

(二)无房产证(个人)

“房屋购买合同”复印件;

“房屋产权人或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多名产权人或共有人,只需提供一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如“房屋产权人”不来办理,需给被“委托人”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出具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产权

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相应使用权划拨文件”复印件;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由法人给被“委托人”出具“委托书”盖“法定代表人章”、“公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地址、电话

总公司“综合业务大厅”

卫国北路7号

电话:3861682

开平公司“综合服务大厅”

开平区中兴道新野上郡静园13楼旁平房

电话:3389991

丰润公司“综合服务大厅”

曹雪芹东道252号,114丰润车场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