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晚,交管赛罕大队公路巡逻中队在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的出租车司机

2020年9月15日,公路巡逻中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辖区设卡,针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载超限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晚11时30分许,当执勤民警正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蒙AY0640的出租车进行检查的时候,车内浓烈的酒精气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随即控制驾驶员让其离开车辆,并立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1mg/100ml,该司机的酒精含量已达到酒驾标准,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核查,驾驶人李某宝持A2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将面临15日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严厉处罚。此案已移交赛罕大队法制股做进一步的处理。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由其作为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更重要的是对乘客负责,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要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