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孤儿,曾经先后被三户人家收养。

第一户人家把他从5岁养到8岁,后来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子,便将他送了人;他还不愿意走,结果挨了打,实在受不了,才断了回去的念头。

第二户人家,养了他从8年到13岁,也把他送了人,原因是:他们收养了亲戚家的一个孩子。

第三户人家只养了他一年,就不愿再供他上学,他只好走掉。

才14岁,他就成了一名流浪儿,过了6年流浪生活后,到一家建筑公司当水泥工,算是有了一份正当工作。

他用那点可怜的收入,报考了夜校,获得高自考的大专文凭,那年他已经22岁。

随后,他顺利进入一家公司当推销员,由于能吃苦,业绩很快排到前面,不久又当上销售部经理。

后来他自己开了公司,当了老板。

他什么也不缺,唯一缺少的就是父母的亲情。

他决定将他的三对养父养母,接来与他同住。

他的助理,也是曾经跟他一起流浪过的朋友说:你疯了,他们抛弃你,虐待你那些事,你都忘了吗?

他说:是的,我都忘了;我只记得他们曾经给我过饭吃,给我个睡觉的地方,我才没有饿死冻死。如果没有他们,我很难活到今天。记住一个人的坏,就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记住他人的好,让感恩时时装在心里。我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他常说:自己是幸福的,别人只有一对父母,自己却有三对,每天下班回家,能叫一声爸爸、妈妈,是他人生最大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