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在嘉善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拿到不动产证时发现,该房源实际建造年代是2009年,而当初他在网上看到的房源建造年代是2013年,两者有4年的房龄差。

陈先生便向辖区内的罗星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了投诉。罗星市场监督管理所随即对该房产中介公司展开了调查,在调查中发现,该房产中介在某平台发布的多条房源信息与实际建造年代不一致。

为核实上述房源信息的真实性,执法人员前往县城市建设档案馆调取了上述房源资料,经核实,该房产公司所提供的上述房源的建造年代信息均为虚假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要求其在相关网站上消除影响,并对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

罗星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务必要查看一下对方的房产证,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标识建造年代,可以到县城市建设档案馆查询竣工验收书。

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通过12345进行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会第一时间立案查处,对于因二手房买卖引起的纠纷,他们也会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本文来源:嘉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