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散煤管控,确保散煤管控治理三年作战计划任务圆满完成,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9月18日,香河县秋冬季散煤管控“百日会战”部署工作会议在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视频会议室召开,对全县2020年散煤管控工作进行集中动员再部署。各镇(社区)、园区、县劣质散煤管控联席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基层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负责人郭福旺同志宣读了《香河县2020年秋冬季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使2020年全县散煤管控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一是散煤输入要“禁”。对进入辖区的各类运输煤炭车辆逐一排查,对无《质检报告》和《购销合同》的运煤车辆一律予以劝返,对涉嫌偷运偷销的违法违规运煤车辆,要深入调查、依法查扣、严肃处理,严控散煤流入。

二是散煤经营窝点要“查”持续巩固全域散煤网点“清零”成果,一律不得批准设立新的散煤销售网点,对原散煤网点经营者逐户进行约谈,严防已经取缔的散煤销售网点死灰复燃。全面排查散煤经营黑窝点,对违法设立散煤储存销售点的,要及时关停取缔,依法严厉查处。

三是流动售煤要“打”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密监控清理电话、微信、网络和户外散煤销售广告信息,加强对各类市场、集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线上订购、快递配送和走街串市游击兜售散煤行为。

四是燃煤使用监管要“治”摸清全县燃煤使用单位底数,建立燃煤使用单位主体台账、监管台账、“煤炭质量检验报告”专管档案,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2020年底,全县燃煤单位购进燃煤批次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实现燃煤质量全面达标。

五是散煤复烧要“防”完善网格监督员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对散煤“冒烟”实施全域、全时段监控。全面加大对散煤复烧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城镇沿街商铺和农村设施农业等使用环节使用散煤监管,坚决防止复烧问题。

六是散煤处置要“严”规范处置点设置,坚持处置统一归口。各执法部门查扣、没收的散煤一律移交,统一处置。完善交接、处置散煤相关台账资料,规范操作流程,严防资产流失,防止二次流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

七是洁净型煤生产要“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生产必须报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生产、销售。加大对型煤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最后,县市场监管局主管领导康子良同志强调三点内容:一是认清形势,提高站位。与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散煤管控,将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项工作“痕迹化”。二是真抓实干,抓出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按照《香河县2020年秋冬季散煤管控“百日会战”行动方案》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加强散煤监管,真抓实干,确保散煤不进村、不入户。三是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材料、公布举报奖励政策等方式,广泛宣传散煤管控政策要求、大气污染防治意义等知识,调动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到散煤管控工作中来,积极营造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