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传统认识里,雷电主宰着世间的正义,惩戒着世间的的邪恶。在古代,被雷击中的人,会被认为是遭受天谴,比如商朝国君武乙就是遭雷击而死。到了今天,雷电的成因已经被科学家查明,被雷击中这种事已经被揭开神秘的面纱。但在古代确实存在一些人作恶,恰巧又被雷电击中的事情。
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六月二十四日,在江苏太湖西有一个叫后堡的村庄,发生了一起雷击致死案,两个分别为十二和十四岁的女童被雷击而亡。一开始大家都在叹息,为何苍天让幼童殒命。后来大家看到女童死前扶着的东西,查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又感叹天公不容世间的罪恶。虽然按今天的看法,这可能是巧合。但我还想把这个故事讲给大家听。
在古代,丝绸业是中国重要的产业之一。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只有中国可以制造丝绸。丝绸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有些地方形成了专门生产丝绸的村落。江苏太湖西的后堡村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造丝,后堡村每年都要消耗大量蚕茧。这也吸引了大量贩卖蚕茧的生意人,经常往返后堡村做生意。有一个湖州小贩甲某,每年都要来后堡村贩卖蚕茧。
道光十三年六月,甲某带着年仅十三岁的儿子乘船一同前来。甲某负责每日外出销售,儿子负责看守船舱。在后堡村有一个老妇人,有孙女十二岁,外孙女十四岁,三人相依为命。两个女孩和甲某的儿子岁数相当,每天都到船上找甲某的儿子玩耍,一来二去三人关系变得非常密切,互不猜疑。
当年的蚕茧卖得特别好,不到半月就销售一空。这日甲某见蚕茧都销了出去,计划打道回府。谁知赶上逆风,无法启程。甲某就将船上剩余的残破品收集起来,准备拿到村中看看有没有人要。也合该有事,甲某临走前将一直随身携带的货款放到了船中,嘱咐自己儿子看好坐船就出发了。
等甲某回来,发现船舱中的货款已经消失不见。儿子也说不清货款去了哪儿。全部的家当只有货款,甲某盛怒之下把儿子打的死去活来。路边的人实在看不下去,就拉开了甲某。劝诫甲某,这种事不能全怪孩子,甲某把钱财随便放在船中也有责任。甲某不再打儿子,哭着开船回家。
甲某走后没几天,突然有天狂风暴雨,夹杂着响彻耳际的雷鸣。雷电在后堡村上空来回飞舞,像是一条条鞭子抽打在后堡村上。在暴雨中,两个女孩的家被雷电击中,燃起了熊熊大火。
附近的邻居手忙脚乱地帮着女孩家灭火,等火势扑灭时,雷雨也停了下来。大家发现,两个女孩坐在地上,扶着一个瓷坛,已经被雷电击死。
众人都议论纷纷,雷电为何要击中尚未成年的孩童。见两个孩子死前扶着瓷坛,大家打开瓷坛一探究竟。只见瓷坛中有个包裹,里面放着很多钱,有人认出这正是之前甲某丢失的钱财。
因甲某多年往返贩卖蚕茧,众人和甲某都非常熟悉。立刻派人前往湖州,将钱给甲某送去。众人都认为天道不公,孩子偷钱固然可恨,但这种无心之失不该以命相偿。可后来的事让大家觉得天道很公平。
很快派往湖州送钱的人就回来了。他给大家带来一个噩耗。甲某全家已经全部死去。原来甲某在返程中,多次殴打、责骂儿子,儿子受不了就投河自杀。等甲某到了家中,妻子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既心疼失去了儿子,又考虑到家财全失,以后的生活没有了着落。夫妻两人互相责备,半夜时分两人双双自缢而死。
当时的人们都评论说:上天虽有好生之德,对人命尤其珍惜。两个女孩虽然没有害死甲某一家的心思,但她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害得甲某全家尽没。显然这是上天愤怒至极,才不惜惩罚两个十多岁的幼童。
这起雷击案可能是一种巧合。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这个故事,主要想说,我们日常生活里的一些小“恶”,可能会给别人带来很大的伤害,甚至是灭顶之灾。而我们日常生活里的一些小善举,可能会给别人带来不一样的改变。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参考资料:《里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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